《劳动合同法》涉及调岗的条款仅一条;第4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对于不胜任工作的员工,可以调岗或者培训,经调岗或者培训后仍不胜任工作的,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对不胜任员工的调岗调薪问题,应注意法律风险防范:
1、“不胜任工作”判断的标准, 不能胜任工作是公司单方面决定调整岗位的重要前提依据。
2、注意收集、保管不胜任工作的证据,以及调岗位后的培训记录等。
3、调岗与调薪互动,如果员工不胜任工作,企业可以对员工调岗、培训,培训后上岗,仍然不胜任工作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补偿金(劝退辞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40条中,仅规定了单位可对不胜任工作员工进行调岗,而没有直接涉及调薪问题。建议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关于薪资的管理规定,其中应对员工岗位与薪资的关系进行规定。
4、 与律师提前进行沟通:与公司律师或外部律师进行沟通,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