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企业需要有完善的员工考勤系列的管理制度来规范、完善企业的“试用期”有问题的职工;更不能对这种松散的、有问题的新员工行为放任自流。否则,企业是难以管理,更谈不上管理规范和企业发展了。
一、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
1、李某的失误之处:根据《劳动法》的笼24条的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法》第26条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根据这二点,平面设计师李某是不符合国家的法律所规定的。
2、企业工作的不完善之处:当然企业也有不足之处,即通知李某时,没有实行书面通知的形式。
3、企业管理工作的不完善,这就是存在风险的原因之一。
二、制定合理的考勤管理制度。
1、企业设置管理制度的优点:对于员工在劳动合同期,特别是在试用期的员工的管理,必须要有明确、严格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否则,企业就难以管理,特别是对新员工的管理。
2、如果不制定管理“试用期”制度的缺失:对于一个企业,如果在员工试用期都缺失,那如何管理,更不用说是员工转正后的进一步管理了。
3、对于企业的“试用期”管理的缺失,是企业存在管理风险的原因之二。
三、落实辞职的通知管理办法。
1、规范辞职员工的管理,特别是对试用期不合格的员工管理,是企业对于“新入职员工”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今后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的重点。
2、对“试用期”辞职人员管理的不足:由于这方面管理的缺点,会让员工钻空子,影响企业员工,特别是新入职员工的稳定。
3、在对于“试用期”不合格员工的辞退的疏忽,将是企业存在管理风险的原因之三。
四、通报个别员工的违规行为。
1、对于不遵守企业管理制度,不通知就我行我素的做法,企业是不能容忍的。所以为了起到警示作用、震慑作用,需要在企业中进行通报。
2、对于辞退员工事后管理的缺失:对于不自觉的、不遵守纪律的新员工,企业也要吸取教训,
3、事后管理的缺失,是企业存在管理风险的原因之四。
总之,加强新员工的综合管理,将企业的人力资源工作管理好、经营好,这才是HR们应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