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案例与昨天有类似之处,都是在试用期内或缺乏相应的制度规定、或未按制度规定要求、流程来处理,造成公司现在的被动局面。赞同各位牛人进行的分析及应对措施,我提几点个人意见。
一、当前急需采取的措施
1、完善辞退流程。
如果决定对该员工予以辞退,首先要回顾一下,是否给其发放了书面辞退通知,是否有签收,若未签收,可通过邮政快递方式邮寄送达,其次,对其未上班行为,是否有通知其上班的措施,告知其行为及可能引起的后果,如电话通知、书面通知等,并保留相关的记录。
2、搜集辞退证据
根据公司辞退该员工的理由,进行相关证据的收集,如公司制度及公示情况,制度中的辞退条款,员工的考勤记录,其他员工证言等
二、案例分析
1、本案例的几个关键点:1、试用期员工生性懒散,频繁迟到,2、公司延长了一个月试用期(口头通知),3、公司辞退,员工要求补偿,并于第二天就不来上班
2、对第一点,员工的表现要有真凭实据,要有客观评价的工具,如制度规定,入职培训要求等,有书面记录并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不能凭主观臆断。这样在后面跟员工沟通时,员工也能心服口服,公司能处于有利位置。
3、对第二点,显然,口头通知的试用期是不能算数的,而且延长试用期要有几个条件:员工同意(书面确认)、延长后的试用期不超过法定试用期限,口头通知,让公司处于极不得的位置。
4、对第三点,从第二点的情况来看,该员工已过试用期,员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的要求也是合理的,但其不来上班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可以对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理。
5、从本案例看,协商是最好的办法,收集证据、完善流程措施是做最坏的打算(走上仲裁),如果能协商一致是最好,可以设定一个解决方案,给予一定的补偿。
二、补救措施
1、在采取上述措施后,人力资源部要拟定对此处理的底限,并取得公司高层的同意,此案例中员工刚过试用期,在本公司工作年限应该不会超过半年,根据经常补偿的办法,最多半个月工资,可以在这个基础上,与其协商一个金额,在与员工沟通协商时,最好让与其关系较好的员工参与,并当场签署补偿协议。
2、反思试用期管理制度
完善试用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试用期管理制度,建立试用期淘汰的标准,达到标准坚决清退,建立试用期档案,完善试用期记录等书面资料。这也是人员管理包括培训、晋升管理的需要及依据
3、理清试用期人员管理中人力资源部门与用人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
试用期人员管理实际上也是招聘管理的延续,是人力资源部门输出的半成品,人力资源部门要加强与用人部门的沟通,试用期内20分钟的路程每个月迟到18次,显然是一个不正常的情况,该员工是什么原因迟到:是生性懒散,还是有特殊的家庭原因,迟到多长时间,是不是考勤机的问题等等,对这个情况不管是人力资源部门还是用人部门都没有进行了解、分析,只是简单口头延长试用期处理,这种管理方式有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