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读:
1、主角是物流主管,工作年限6年半
2、物流主管最近工作经常出错,要求客户请吃饭,随意支使下属,导致内外部都怨气很大
3、老板预备辞退物流主管,并且不给补偿
4、老板的想法是调岗调薪,逼走物流主管
案例的目的:物流主管主动离开,不用企业赔偿
案例解析:
一、物流主管改变的原因
看到案例的时候我很震惊,为什么物流主管都出现这样的问题了,非常严重的问题了,达到必须开除的程度了,人资部门居然不知道???人资本身就要关注员工的动态,尤其是这种严重的事情,之前的苗头人资一点也没有发现吗?
好,我们先不说人资的责任。本案例中物流主管工作6年多了,职位还是主管,有可以支使的下属,证明他的职位不低,工作状况应该一直是不错的,不然不可能工作了6年多。就这样一位老员工,为什么突然工作热情下降呢?人资部门首先就要去了解物流主管改变的原因。
原因无非两种:
1、有心为之;
故意求辞退,不管是有新的工作机会,想从这边离开也好,还是突然觉得自己是功臣,可以享受一下也好,都属于有心的,那就是员工本身的错误。
2、无意为之
也许只是物流主管家里有些不愉快的事情,导致他心情不好,所以工作出错比较多,也许让客户请吃饭只是一句玩笑之语,也许随意支使下属只是因为下属犯错被骂了,导致他心怀恶意故意中伤呢。
不管是什么原因,人资部门已对要调查清楚后才能接着处理后续事情。
二、收集证据
1、如果是无意为之
如果物流主管真的是无意的,只是因为发生的一些事情影响到工作了,那么看着6年多的服务年限上,惩处教育一番,帮助他解决烦心的事情,继续让他安心工作,同时收集好相关证据,跟老板好好沟通一下,让老板放下对物流主管的误会。
2、如果是有心为之
不管是什么原因,现在人资最重要的事情是收集好物流主管犯错的证据。工作上失误的证据,公司开具的罚单,让客户请吃饭的证据,随意支使下属导致工作失误的证据,这些必须整理好。有了这些不用调岗调薪逼着物流主管辞职,公司直接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我相信很多公司的制度里面都有这样一条规定:不允许跟客户发生私人金钱往来关系,劳动合同。
三、调岗调薪
实在公司没有相关制度,赶紧完善一下。针对这种情况,真得只能使出杀手锏:调岗调薪!
调岗调薪的步奏如下:
1、沟通环节
调岗调薪的前提是员工和公司达成一致,双方都同意才可以。所以做好物流主管的说服工作很重要,他如果不同意这招完全没有作用。
一般来说,我们在面对被迫调岗的员工有两种策略,一种是直接说明理由,大致就是说你现在工作连连出现失误,对工作影响很大,下属已经不服从你的管理了,以后你的工作也不好开展,为了你个人的发展,公司建议你去新的部门,这个部门XXXX之类的话。
正常的员工都会自己虚心接受新的职位,乖乖离开。
第二种就要委婉一点了,属于哄骗型的。大概就是说公司与被重用他,但是他没有市场经验,所以要去市场部门历练一下之类的。总体来说就是说好听的,把他哄去新的职位。
2、办理调岗调薪手续
很多人以为员工同意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他去了不就行了吗?错!
调岗调薪一点要有调岗调薪申请书、通知书这类的表情。起码要有调岗调薪通知书,里面要有拟调整的岗位及薪酬,都要说具体的,还要有员工签字的地方。
工资及岗位调整通知书
XX 先生/女士:
根据对您业绩的考核,公司决定对您的□岗位 □薪水 进行调整,具体调整结果如下:
原部门:
原岗位:
拟调整部门:
拟调整岗位:
原工资: 元/月
拟调薪为: 元/月
上述调整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希望您继续努力,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愿您与XX公司共同进步。
XXXXXXXXXXX公司
公司名称(盖章)
总经办
年 月 日
员工(签字) 日期
3、确认员工签字及新部门的接收工作
通知书发出后,要员工确认签字,存档。另外做好员工到新部门的交接工作,这些就不累述了。
四、关于辞退的补偿金
上次在辞退补偿里面我说的不是很详细,导致很多人问我为什么是一个月,不是1.5个月,今天借这个案例详细说明一下。
如果公司无理由辞退员工,属于公司违规解除,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来赔偿。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按照规定,物流主管在公司工作6年半,应该支付的补偿金月份是6.5或是7个月。如果工作年限是在6年6个月以下就是6.5月,超过6年6个月,哪怕的超出一天,就是7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因为是违规解除所以有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所以是6.5X2=13,或是7X2=14。
有人疑问了,那总共赔偿不就是13+6.5=19.5 或是14+7=21 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因此,公司违规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支付了赔偿金就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本案例中根据物流主管的工作年限,如果公司违规解除劳动合同,你们支付的赔偿金为13月工资或是14月工资。
好的,今天的分享到此为止,如果有疑问可以留言,我关注到了就及时回复,太多人同一个疑问我会统一发文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