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明
1、调岗有平调、下调和上调,既然是来让员工辞职,那应用较多的是平调和降职,调岗的产生有很多种情况,但是大部分都要有绩效考核的数据依据。但是实际的规定是归于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因此,公司规章制度里务必需要明确岗位调动的类型、操作方法和适用类型等,做到岗位调动有法可依!
2、岗位调动都要事先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时要记得摆证据,录音,一般情况下,在事实面前没有那么死磕到底的员工的。这时候可以运用绩效考核(没有就用岗位职责和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实际工作业绩材料),行为规范奖罚(奖惩条例)来实现相应的处理;
二、建议
1、以人(传统方式,命令式的方式)来管理的公司就有很多弊病:想到哪儿就指到哪儿,想到怎么做就怎么做,没有科学分析,没有事实和数据依据,这样的决策和要求让所有人都很忙,都很累。发生一个问题了,随便一个解决方法,让HR难做,但是很明显,这种难做是自找的,因为HR在汇报问题时没有提供相关的科学有效地建议,而是单纯的说出问题,你给老板的不是一个“选择题”(有调查、有方案),而是一个开放式的问答题(傻不拉几的)。老板不是神,不会所有的事情都精通,因此,老板考虑问题的时候单纯是 通过这样一个行为得出是“开除”的结果。等到老板已经给出这样的要求后,再去调查了解情况,再去分析利弊和会产生的后果,再去做这个工作做那个工作,难怪那么累,那么没有效率。等仔细了解分析后发现不好解决,这个时候又不可能再去找老板了~
2、因此,将人事工作做到前比较做到后面的要轻松些,要愉快些,要有效些,要有地位些~
3、关于调岗,我一般是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写具体岗位名称,向员工解释为公司内部有晋升、部门有整合,因此可能有变动,不会写一个固定岗位,我们会写一个岗位系列(或岗位族),如管理岗位,技术岗位,操作岗位等。而在公司规章制度上明确规定各种岗位变动或岗位调动的情形、适应情况和操作步骤等明确的规定,然后在公司奖惩条例(或奖惩管理办法)中有明确关于降职(降级)的情形,不服从调动等相应规定(当然这些规定都需要通过合法程序,公布的),如此,进行员工调动作业就比较方便而有效。
4、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完善绩效考核系统,完善职务晋升或是职业发展体系,以免出现职业倦怠等心态方面的 不利情形。同时,加强奖惩管理,明白”火炉效应“奖惩不是摆设,而是谁碰谁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