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读:
1、 老员工服务年限20几年;(绝对的老资格)
2、 老员工态度傲慢、语言刻薄,无人愿意跟他搭班;(外界对他的评价)
3、 销售旺季老员工请假;(事实情况,但是不清楚请假的原因和频次)
4、 该企业属于批发零售业。(由以上可以推断老员工是销售人员)
目的:如何对待老员工
案例解析:
一、老员工的情况分析
我们先来说说他的态度问题。
老员工在公司服务20多年,假设他20岁入职,现在也已经40多岁,将近50岁了,对于80、90年代的人来说,他就是父亲一辈的人。很多人都不愿意跟自己父亲一辈的人相处,因为觉得他们比较顽固,想法落后,看到小辈就想教训。
同样的,作为公司的老员工,他又是父亲辈的人,看到新员工不自觉就会摆起长辈的架势,给人的感觉就是言语傲慢。还有在现实工作中,我也碰上过一些这样的事情,新员工入职,在使用使用公司财产的时候很不注意,例如:新员工打印资料时不预览一下,打费很多张纸,老员工看见了就心疼公司财产,马上说了一下新员工。还有出去办事的时候,明明可以一趟公交车就可以到达的,新人就要打车,反正公司可以报销,老员工就不同意,能节约就节约,以至于新员工对老员工就有意见。
类似这样的事情很多,很多新员工就看老员工不顺眼,觉得他们都是倚老卖老,看到什么都想管一下,对谁都指指点点。HR有时候也有偏见,看见自己好不容易招聘来的人被老员工说了,愤然离职,觉得自己的辛苦白费了,对老员工也多有意见。
其实碰见这样为公司着想的老员工是公司的幸事,他们时刻为公司着想,只是有时候没有注意方式而已。
我们再来说说销售旺季请假的事情。
案例中也说了,老员工一到销售旺季就不见人影,关键时刻不就递交请假单据。请问,人资部门有没有统计过老员工请假的次数,每次请假的时间,请假的原因是什么?敢随便说出老员工经常请假,有没有实际数据支撑?人都有这样的一个思维误区:看谁不顺眼,就觉得谁做什么都是错的。如果对比一下整个公司的请假情况,如果老员工确实是多,人资才可以有权利说这话,如果老员工还没有其他人请假多,就不能瞎说话。再加上,40多岁的人,身体状况肯定不如年轻人,生病肯定比年轻人多,尤其是这个年纪的人,家里老人岁数大易生病,孩子读高中事情多,请假肯定会多一些。
鉴于以上情况,老员工在公司服务了20多年,公司应该宽容。谁都有老的时候!
二、跟老员工沟通
分析以上原因后,人资部门就要了解老员工请假的真实原因,要统计他请假的时间,请假的理由是什么?看看是不是6月份请假较多,这个月份天气炎热,很多老人容易生病,孩子一般在这个时候期末考试或是高考;再看看是不是冬季请假较多,这个天气特别寒冷,销售人员经常在外面跑业务,容易感冒受寒。
如果不是家庭原因或是生病的原因,老员工真的一直在请假,一到销售旺季就请假,就需要人资部门好好沟通一下,具体了解老员工的心态了。
可以找一个跟老员工关系较好的人去做这次访谈,并做好访谈记录。关系好的人之间比较容易说出真话,也易于沟通。访谈之前做好访谈提纲,避免遗漏相关问题,访谈的时候一定要亲切,态度低调,千万不要强势的态度说话,那个是老员工,年纪也长,就像跟长辈聊天那种方式最好。
做人资的亲和力很重要。
三、员工偷懒是公司的制度上的漏洞
一般来说,公司制度够完善的话,员工是没有办法偷懒的。
案例中假设老员工真得在销售旺季就请假的话,而且没有任何原因,估计是因为制度上有问题,起码薪酬制度上有问题。
最起码,老员工知道自己在销售旺季请假,自己也扣不了多少工资。
四、完善制度
说到制度漏洞,就要完善制度,今天简单说一下薪酬制度吧。
刚才说了,作为一个销售人员,在销售旺季竟然去请假,肯定是因为请假对他的工资影响不大,一般来说,销售人员工资最起码会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提成构成。基本工资可以设置为当地最低工资基数,绩效工资可以适当提高,这样员工在请假、迟到等等情况的时候,绩效工资就会拿很低,对其收入有严重影响。
小小的建议:
在销售旺季的时候可以适当提高本月的额外补贴,如果不请假迟到,补贴就很高,如果请假迟到旷工,那么补贴扣减,达到一定天数补贴可以为0。这个补贴不是说多出来了,可以再年度涨薪的时候,以补贴的形式加薪。
关于提成,如果员工请假了,提成还很高,那么证明员工其实没有影响工作任务,人资部门就不必纠结请假的原因了,就算一个月请20天假,只要公司制度允许,销售任务也完成了,就不必再针对该员工。
五、关于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上次很多人问,怎么区别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很简单,翻开《劳动合同法》。
公司违法辞退的就要支付赔偿金,公司有理由辞退的支付经济赔偿金,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辞退员工的,不必支付补偿金和赔偿金。具体如下:
1、 不支付的范围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范围
法律来源: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体的条文大家自己翻看啊。
3、支付赔偿金的
凡是不按照第一条和第二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公司提出解除的,公司都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本案例中如果辞退老员工,就要支付赔偿金,因为是公司无理由解除的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
先算经济补偿金:服务年限是20多年,如果工资不超过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就是20多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超过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就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乘以12个月。
赔偿金就按照上面算出来的经济补偿金的2倍就可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列》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所以,如果公司执意辞退老员工,应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经济补偿金X2
好的,今天的分享到此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