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这个该咋整呢?费脑筋呢!
1、“离职员工必需要有1个月交接期,如果未交接完,就继续延长”这规定确实是不合法!但话说回来,尽管是不合法,但是如果离职人员在30日内不交接或者不交接完毕,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离职人员赔偿的!
2、“如果是提前交接完毕的,员工也要待满一个月才能走,以便留出一段适应期”这段规定是很合理的,有要求的嘛:离职要提前一个月打申请。为了减少公司损失,并给公司一定的时间通过外部招聘或内部选拔找个接替工作的人,员工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不过话说回来,很多员工是今天提出离职,过几天就走的大有人在。
3、“员工提出离职后心已经不在公司,经常请假,早退,导致他们的考勤很难做”。我就整不明白了,这有什么难做的,员工想请假,你可以批或者不批,员工要早退,你仍旧可以按制度去管理,他不是还在劳动合同期吗?我认为:所有的考勤数据如实记录,不管是请假还是早退,都应严格按照公司正常的考勤制度来执行。
4、不要乱怀疑领导的决策是不是错误!很多人都甚是喜欢抱怨领导、点评领导,说领导这个不好那个不行的。那我就想了,确实不排除有着资历上或者人情关系上的原因,人家做上领导了,但大多数的企业领导,我还是认为他们有那个能力才当上领导的!关于这点,我认为要尊重现实,不要有太多的愤青意味!领导自然有领导自己的考虑。我觉得案例中的“我”给公司的建议有隐患,“我”认为“做好离职交接就可以提前走人,不要再拖这么长时间”,那何谓做好离职交接?是“我”认为?还是领导认为?或者是领导考虑的更长远点呢?要不,您所认为的“交接好了”但实际没有交接好,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或困难由您来赔偿或承担?
5、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上面第4段写的有点严肃了哈哈,而且有点理想化,因为领导的“长远考虑”往往不会如愿。举个例子哈:小张是某家研发型企业的技术工程师,因为某种原因,他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了书面的离职申请,但部门领导不同意,说是没有人能接替他的工作,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但折腾了半个月后,无奈之下还是同意了他的离职。部门领导要求他尽快把手头的工作与另外一个工程师小李进行交接,小张也爽快的答应了。但过了一周后,小张的“下家”也就是新单位给小张下了一张通牒,要求尽早来办理一些入职手续,不然就录用他人了,小张一着急就跟部门领导提出,自己的日常工作已经交接完毕,想提前走人。部门领导也急了(私下了解到,小李对小张的工作一点都不熟悉,交接了一周后,日常工作都知熟悉了,但对于一些深奥的业务知识还是一知半解),要求必须把小李也“带出来”(就是教会的意思)后才能走人,如果带不出来则还要延长时间,小张一想“顾得了这头,顾不了那头,还是新单位重要”,于是乎再呆了两天后,一直吵着要走,然后就是不来上班了(心想,反正到期了,领导不批,也可以离职的)。
6、
124楼 素素1989
关于离职交接 想咨询各位大神 劳动法有硬性规定吗
123楼 lisa2014lisa
6呢??
122楼 延清
如果一个已经完全办完离职手续的人还没满离职日期的,可以提前让他离开。原因是他人在心不在,这样很容易把负面的情绪带给其他人员,很容易造成其他一些身心不定的人也跟着一起离开,与此让他成为害群之马还不如快刀斩乱麻。保证了其他人员的稳定。当然对于请假,迟到这些完全可以按照制度来操作,对于那些还没有到离职日子吵着要走,然后直接不来的也可以按照规定的离职日子和制度操作,下通知告知如超出多少天后当自离处理。
121楼 滢瑞
哈哈 不见了6.。。。
120楼 蜜汁蜜汁糖
没有写完啊,6点的关键呢。但有个问题到一个月了接手人还是不会或公司还有招到合适的人选,那是不是代表我不能离职,如果公司一直招不到人是不是我就要无限期延长。这个问题当事人肯定会提出来 怎么解决
滢瑞
@蜜汁蜜汁糖:到期就可以走了,就一个月时间,如果不是因为员工个人导致工作交接无法完成那么就可以走人了!
119楼 陌尘
期待后续
118楼 啟萍
是啊,怎么没了啊
117楼 Alice7758258
。。。。。。
116楼 寻爱
我觉得这根本就没什么好说的嘛
115楼 艾米沫沫
正看得认真,没了……下翻……下翻………
114楼 呤七007
怎么就没有了呢?期待第六点的分析
113楼 爆米卷
其实这个在平时公司里面都会遇见的
112楼 春风沉醉的晚上
感觉说话说一半
111楼 秉骏哥李志勇
很不错的说理和举例。
110楼 秀发轻挽
第6条没了。
109楼 smb222
怎么没写完呢?
108楼 忘卜掉的微笑
貌似没有写完吧 ···
107楼 光光土豆家的二丫头
没有下文了
106楼 无香真水
感谢分享!
105楼 新钓客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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