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事专员处理问题:
1.员工入职时是否签订“员工岗位职责说明书”,如果没有签订,无法以“无法胜任本职工作”为由辞退员工。因为你本身都没有书面证据证明你以让员工了解它的岗位职责。
2.公司本身的规章制度中,是否涉及“考勤弄虚作假”。如果有涉及,且有对应的处理方式,则应相应的按照公司制度执行。如果跨越制度直接做辞退,员工不服,公司又无法举证该员工的
做法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则容易导致劳动纠纷。(此时的处理方式无法满足领导的要求,所以需先将“辞退"处理的风险先与领导分析)
3.如果公司制度中该行为直接与”解除劳动合同“挂钩”,那么可直接按照公司制度做辞退处理。
P.S. 按照公司制度执行的前提,务必保证公司的制度员工均清楚且赞同,这也是公司制度建立的前提条件。
关于考勤管理及公司制度的完善:
1.基层管理岗位的新员工入职时,请及时与员工签订”岗位职责说明书“,让员工了解自己所在岗位的职责
2.考勤是”制造型企业的“人事基础工作,针对”考勤弄虚作假“的问题,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中需做出明确规定,并作出相应的处罚规定。对情节严重作出相应的“量化”定义,便于人事在处理
类似问题时有“法”可依。
3.公司全部员工的考勤由“一人”负责,本身这个做法就存在漏洞。即使该员工暂时没有发生该项错误,也不可避免的在未来会出现这种事情。相互的监督,才可避免“徇私舞弊”的可能。公司在设立考勤工作时,要么就统一以大型人事管理系统,自动统计考勤的方式提供考勤数据。如果考勤系统较低端,需根据出勤情况手动核算考勤,那么考勤制度就必须做相应的严禁规定:员工请假的,需在请假前亲自填写请假单并提交至人事做记录;员工考勤异常的,需由其直属上级提供签字确认的考勤资料,作为该员工的考勤修改记录;必要时,也可调阅公司监控,准确确定员工的上下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