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描述
大家好,今年年初我入职了一家销售企业做人事专员,好死不死给我分派了一项全公司每月考勤管理的工作,因为公司总部在福建,但是在全国很多地方都有办事处,各地人数不均,有的办事处有几十号员工,有的地方就只有1个业务员,这样每个月在做考勤的时候,就比较有难度,很多情况都难以核实,每次也都有不少地方忘记按时交考勤表,要三催四请他们才给过来,弄得我每次一到月底就精神紧张。
所以我想请教一下,这种情况下,我应该如何来做考勤管理?
一、案例分析:
考勤难以核实,考勤报上报公司 无故拖延,矛盾集中在人力资源部。
二、解决方案:
1、根据公司是一家销售型公司这一特点,可将考勤管理充分授权给销售部的各个办事处来管理(设置相应的制度,奖罚措施的,并与办事处的绩效和办事处负责人的工资挂钩)
2、关于各办事处考勤汇总上报,可具体规定必须于10日上报上月的考勤汇总表,如果延迟上报而造成的后果由该办事处负责人全部承担。
3、将相关考勤管理制度及奖罚措施(并经过实际工作运行或员工意见,不断修改完善,达到不断适合公司各部门业务特点。)予以公示并让员工签字确认。
三、总结:
针对企业管理,包括人资考勤管理,公司是可以依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来制定公司管理制度,只要在制订过程中,保证内容、流程、形式等合法,就可以实施的。
《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