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描述 我们是河南的一家改制型企业,公司有一项规定:离职员工必需要有1个月交接期,如果未交接完,就继续延长,如果是提前交接完毕的,员工也要待满一个月才能走,以便留出一段适应期。而员工提出离职后心已经不在公司,经常请假,早退,导致他们的考勤很难做。看到这种现象,我向公司领导建议,做好离职交接就可以提前走人,不要再拖这么长时间,但领导还是坚持。
既然领导不批准,那么,对于离职交接期员工的考勤管理,要如何来做呢?
关键词:1、员工离职,公司领导无故要等一个月才放人。2、员工又离职想法后,身在曹营心在汉,经常请假,缺勤,早退,迟到,导致人资部门考勤不好做
解决办法:1、人性化管理,既然员工选择离职,肯定有对公司不满意的地方,人资部门可以通过离职面谈找出原因进行改正。员工既然辞职了,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还不如做个人情让其早点离开,与人方便,实际就是于己方便。
2、拿制度说话,人资部门可以根据考勤管理规定对厂内每一个人进行考评,做到奖罚分明。
3、人资部门要弄清上司一定要让员工待一个月的原因,对症下药,如果遇到顽固的上司,那就告诉他劳动法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如果上司还是一意孤行的话,那就让其吃回官司反省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