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交接期的考勤应该怎么做?
于企业而言,制度是服务于管理的。一些高压线和原则性的制度对任何人都应没有商量的余地,但在原则下的操作制定应该人性执行,方可真正的服务于制度。否则,只能说企业的管理是懒人管理,只是为了管理而管理,不是为了效果去管理。
就员工离职规范而言,原则性要求就是完成好交接,确保后续工作的有效执行。这一保障前提是一刀切的要求,任何人未执行罚同。但离职时间的要求只是执行层面的要求,无须苛责必须一个月,对企业和个人均无益,必须改。否则人资部的管理就是懒人管理,未为企业发展做好服务。
定位清楚,思路明确。有效交接前的考勤管理必须严格要求,有效交接后的考勤管理实属画蛇添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