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工作交接期怀孕 辞职协商来搞定
一、提炼案由:
根据本案例,可以提炼出以下几点案由。
1、企业情况。广东一家销售型企业。
2、原员工。在办理辞职工作交接期间,发现怀孕,要求不辞职,工作表现一般。
3、新员工。正与原员工接交工作,有责任心,工作效率高,表现比原员工好。
4、上级意见。原员工提出辞职,就按程序办完离职,新员工应留下来。
5、我的担心。涉及原员工三期问题,弄不好惹纠纷;但没有多余岗位,犯难啊。
二、步步协商:
这确实是凑巧、奇葩的现象,几件事都凑到一块儿了,但我认为,原员工虽然辞职申请表自己签了字、领导批准了,但在工作交接中,她还没有离开公司,就意味着仍然在上班,就还存在着劳动关系,三期之间,就不得公然解除劳动关系。
但我认为,还是应当站在“公司利益为重”的原则上来考虑问题,也就是朝着“让原员工离开、新员工留下”的方向努力,但应遵守以下先后顺序开展协商攻势。
1、首劝原员工。
对原员工的劝导,主要围绕让其同意继续办理离职手续,其他费用可以商量,可以按照下面的顺序来劝她。
(1) 直接上级。主要从已经提出辞职、领导已经批准、要讲信用和诚实,关键是新员工已经入职,换个位置想,难道让新员工离开?让我们为难啊;另外,当初提出辞职,应当是想好了下一步打算的,可以按照自己的原计划进行啊;即使无法完全按照原来的想法进行,但为了自己的健康和良好心情、保证生下健壮的宝宝,还是离职回家养好身体为好啊。这样,让她感觉到直接上级的意见,即使勉强留下来,工作业绩也难以得到上级的认可。
(2) 身边同事。这得让属于职工代表或工会代表的同事出面去劝她,主要从“人不能出尔反尔”,新人都来上班了、不太可能让别人离职吧?既然提出辞职,即使怀孕,从考虑优生优育角度仍然可以辞职的,如果当初没有提出辞职而发现怀孕都要好说一些,如果勉强留下来,上面领导、身边同事都可能会有异样的眼光,对自己工作配合度、心情都会有影响的,进而会影响宝宝的正常发育,届时如果宝宝出现不健康等情况就划不来了,还是应当办完手续按正常辞职为好。这样,让她感觉到同事们的一些意见,进一步让她产生放弃“继续在职”的想法。
(3)工会出面。主要从关心她身心健康、宝宝优生、家人担心、继续上班对自己不好的一些方面来分析,如果勉强留下来上班,以下几个方面得思考一下:一是新员工不得不离开公司,自己从良心上会感觉理亏;二是上级与同事会另眼看自己的,以后的上下级和同事关系怎么相处;三是工作业绩怎么出得来;四是对宝定的健康影响。总之,工作以后还可以找,但可爱的宝宝却不是想要就能够要的啊,错过这个时机,今后的事儿谁说得清楚呀?工会再这样一劝,其留下来的意志力会进一步削弱。
(4)人资再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劝她:一是现在生活节奏太快,如果继续留下来上班,虽说不会安排像原来一样强度的工作,但也有基本的业绩考核的,原来不知道怀孕还好,现在知道了,多少对自己的心理是一种压力,经常担心因为工作而影响宝宝健康是非常正常的考虑;二是营养也不一定能够保证,在单位上班,一天三餐在时间上不容易准时、数量上难以保证、品种质量上也难有选择的空间,对今后生个健康宝宝有一定影响的;三是按照规律,工作交接时发现怀孕,时间应当有三四十天了,根据医学证明,前三个月是宝宝大脑发育最关键的时刻,也是容易导致流产的时间,所以,在营养上、保胎上要注意啊;四是举出身边一些怀孕同事辞职的例子,确实是为了生一个好宝宝考虑的,又要上班又要宝宝健康是给自己太大压力了,两全齐美的事不容易啊,回家好好养起来,只是给丈夫会增加一定负担,但正是检验他能力和责任心的时候;五是可以让两边父母支援一下嘛,这个时候他们不帮助什么时候帮助啊,同时也可以增加与他们的亲情关系,为以后照顾小宝宝打下感情基础。当然,如果耐心足够,还可以聊些其他话题,从多方面化解她留下来的意志。
(5)同劝家人。当然,如果原员工家人在场,也可以在以上四个方面同样劝劝,如果不在场,也可以电话沟通的。总之,不说法律、只说弊端,以打消他们留下来的念头。当然,最后,还是应当为其考虑一定的安慰或爱心费用,让她们感受到来自公司的温暖,可以进一步促使她们配合这次辞职手续的顺利办理。
2、 再劝新员工。
如果原员工的各方攻势都告失败,公司最好不要强行解除劳动关系,这样给员工留下太多的口舌,会让多数员工感觉公司不仁道,而且只要原员工一旦仲裁,公司必输无疑。
这时,就可以劝新员工还是只能离职,公司岗位不可能随便增设,这事情太凑巧了,实在对不起,以后如果有机会一定优先聘用,如果感觉郁闷或不理解,公司愿意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但只是象征性的,比较还没有展开实质性的工作。从姿态上就表示了诚意,说不定她不会要求什么补偿的。
案中说新员工效率高、有责任心,其实我是不完全相信的,毕竟才交接工作,难道就能发现?不会想到是为了表现?时间长了会不会走样?
3、帮领导想办法。
一定要让领导明白怀孕员工所享有的法律规定的权利,而且违反规定承担责任的后果,也可以举出一些判案来说说,关键是如果强行解除劳动关系,对在职员工的心理影响太大,员工稳定性、积极性会受到较大影响,而且可能是长期性的影响。
另外,这种凑巧的事确实是人资部门没有考虑周全,今后在招聘、员工平时沟通交流时都要注意,力争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当然,如果能够将原员工说服顺利办理好辞职手续,人资部门甚至有关领导还要安慰一下新员工:确系当初没有预料到会有这么凑巧的事,既然处理好了,公司也比较相信其能力和工作效率,希望安心工作,尽快表现出自己的能力,让业绩来证明自己。
三、小小总结: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但是,卡友们,以上只是法律规定,真正面临实际问题时,并不是生硬的按法律条文执行,而是双方协商着办事,比如:以上规定是用人单位不得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劝导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嘛,对不?当然,我们就没有必要考虑劳动合同法第39条“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或“应聘资料中存在掺杂使假成份”的理由来对付了。
72楼 我不喜欢你
太棒了,谢谢分享,很实用
71楼 七彩笑脸
一直都很关注秉俊哥的总结,让我学习了很多。在8月26日的案例学习小组的案例中也有一个类似的学习案例。分析的结果跟秉俊哥的有点出路,所以想请教一下秉俊哥是不是说因为是三期人员所以就不适用8月26日案例分析的情况。谢谢!
70楼 蒙萌
哈哈,秉俊哥不愧是做人资啊,人资的谈话理由就充分多了。学习了,精准的分析才能得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69楼 Alice7758258
学习了。
68楼 金色双人鱼
看了大家的分析,学到了。还是以合情合法为中心,逐步规划开展一系列的工作。
67楼 春日霞光
学习了。
66楼 蓝后飞
学习了
65楼 一滴水里的海
学习了!以后面对这样奇葩的事情就知道怎么处理了!
64楼 思无邪25baby
如果这样的情况。离职已经批了。这样公司要求这名怀孕的员工离岗的话,会不会有风险呢?涉及到什么赔偿什么的呢?
63楼 上坡
看了前面很多学习总结,大家都倾向于老员工,甚至于有人同意公司出点补偿金给老员工,我的想法与秉骏哥的观点有些相似,做为HR,你拿的是公司的工资,所有考虑问题的角度都要站在公司角度去考虑,人情只是做给在职员工看的,但同时也要归避别人学虎画猫!本人观点三个方面:
1.员工本人来跟你讲说,怀孕了,是否可以不离职,你坚决人情味的告诉她,根据你的申请,已经审批走完,现在新人也已补岗到,可以建议老员工回家休息,工资结算到离职日!
2.继续留职,公司很难解决,因为是你的离职才补岗新人,没有合适原因无法辞退新人,辞退新人的原因是因为你离职,这不符合家法国法!
3.如果每位老员工提出离职,要重新第二次入职,那公司也要重新对新人与老人的各方面进行评估考虑,同时让老员工对新员工做一下评价!
4.虽然是三期保护内,怀孕也不是一天二天的事情,提离职的时候也是怀孕期,那离职更是成立的,所以对于继续留任,公司也很难处理!
5.如果目前想回去休息,公司可以把工资按离职日 进行结算,目前可以回家休息!如果员工可以平静的回家,建议公司可以送个水果篮或者礼品,做为祝贺员工荣升妈妈!
命运之签
@上坡:赞成!
蓝后飞
@上坡:有道理
62楼 金钥匙
非常全面到位,谢谢分享!
61楼 642753826
谢谢分享!
60楼 wolynn
到底是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呢?毕竟是员工先提出的离职,不能她说想干就干,不想干就不干吧?
59楼 杰克船长316
首先,员工申请辞职在先 ,公司也同意了,公司也没有违反劳动法,没有违规的地方,其次是公司领导已经不愿意留这个老员工,新员工已经到岗,就算老员工再不愿意留,那也没办法,闹也没用,只能按正常手续办理,但出于老员工是位孕妇,可好言相劝,说明其中道理,最好能跟领导商量给予适当补助,让其回家安心养胎,大吵大闹影响胎儿也不好,生孩子事大。
58楼 开心面对
案例中,应该能明白怀孕是在提交书面辞职前还是之后,若之前,可以安照劳动合同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处理;否则,应以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处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有时太难了。
57楼 1312C
学习了,什么时候都要分析现状,找到问题的根源,利用所学找到解决方法,灵活运用很重要,很详细,又涨知识了
56楼 冰冰之心
每天必看秉承哥的分享,谢谢。
55楼 雁南飞flyman
有点矛盾,若法和情都过不去,还和员工讲情来劝离,此办法我认为是耍滑头耍流氓,这或者反映了该人力资源工作者的价值观和职业素养
54楼 凡凡2014
赞一个
53楼 LisaZLH
思路非常清晰,操作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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