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此类事情的前提,必须是有一个完善的公司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尤其是2008年之后的公司规章制度必须经过有效的程序1、内容合法2、经过民主程序3、公未。此规章制度才是有效的。 此类案件中,有两种情况:1、无故旷工2、请病假 对于第一种情况,可以直接解除,但必须注意程序,如,解除时要告知到其本人,最好的方式是快递送达,其本人签字。 对于第二种情况,公司如果不同意请病假,看你的请假制度如何规定,比如请多久的假,必须要有什么医院的证明。如果他的病假程序附合公司的流程与制度,那就准假。根据医疗期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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