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形是作为HR,经常会遇到的情形,归根结底还是员工利益与企业利益的平衡。作为HR,我们要为老板负责这是没错的,但是我发现几乎所有的HR都将自己彻底的站在了老板的队伍上,这本身是没错的,因为是BOSS们给我们工资。 但是,我们作为HR的同时,我们首先是一名员工,和谐的企业与员工关系是老板、HR和员工都所乐见的。 这种情形的处理,我的建议是前面胡萝卜,后面大棒子。胡萝卜就是说我们要本着人性化的角度,对员工和老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员工和企业双方协商解决,企业给予员工一定的补偿,让员工主动辞职,这是风险最小、影响最小的最好结果。 那么,如果员工就较真不同意辞职了怎么办,我们还要掌握棒子,该出手时就出手,毕竟我们要站在企业的角度去处理问题。掌握合法的证据,通过合法的程序,利用正当合法的手段去解除合同。这是HR的看家本领,也是最后的无奈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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