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我们是家新公司,公司今年招了一个应届生员工,来的时间也不算短,第四个月了,但是可能是90后再加上是家中老小的原因,工作状态、能力、心态各方面问题特别大,即使你指出他的问题他也不会更进,大不了就是不理你。这个人特别满,自信心爆棚,甚至有些自负,但我们认为他能力有限,可塑性也没有。该如何处理他才合适呢?
案例解析:
从新员工入职起,就应该加强教育和引导。1、一个企业管理的如何,可以在企业处理日常的点点滴滴事务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如何在企业中真正做好人力资源的管理,是每一个从事人力资源管理者的能力和智慧的体现。2、企业对于新员工,从新入职起,就必须对员工加强制度教育、劳动纪律规范、劳动合同的说明等相关内容,并对违反制度的处理。
企业要实行适合新员工作的培训体系。为了年轻一代(他是90后的员工)尽快适应学习和工作,应该是好学上进的,而他经过四个月的工作,应该学习了企业的相关管理制度,应该知道违反规定、制度,是要受到处罚和处理的。当然,对于90后的员工,还是需要因人而异,应制定合理的培训、学习体系,这不仅是促进学习的行动,更是关爱的行动。
新员工要虚心求学,管理者要认真引导。1、新的员工在学习时,可能有萎难情绪、不愿思进的情绪是正常的,谁也有一开头;但只要树立信心、坚持不懈,是能够克服眼前的困难和问题。2、不管是管理者(指人力资源的管理者和车间、班组的管理者),都需要对新员工有充足的耐心,对他们进行正确地思想引导、有效地培训和鼓励,这样,新员工就会顺利过了这道门坎,成为企业的新生力量。
对于不合格员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对于经过培训、宣传、教育,仍然不能进入工作状态、仍然不能好好工作的新员工,就需要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进行处理。1、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并需要他签字确认,待一个月期满后办理与解除劳动合同有关的手续。2、结算相关的工资和福利,中止相关的保险业务。3、如果员工对处理有不服意见,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诉;对于工资结算等的不服,可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仲裁。
要规范岗位责任制,如果此岗位员工不符合要求,不能胜任的要及时调整,或通过招聘的,通过网络、电视、现场招聘的方式进行招聘;学习或通过内部选择确定。要做到在合适的岗位,挑选合适的人。
总之,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一是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解说、教育。如果确实不能的,只能在合理的基础上,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
四、案例延伸阅读:相关法律法规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