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某一方面具备的特质而忽略了岗位需要的素质要求,部门主管的用人思路是有问题的。当然,事情发生,首先要解决主要麻烦:采取的常规手段主要为:1.掌握不能胜任的证据:有绩效考核的公司,通过绩效考核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记录;没有绩效考核的由主管约谈,留下谈话记录,双方签字认可;或者员工犯错时留下检讨之类的文字证据。2.就该员工对采购相关知识进行培训,当然也要留下培训记录。3.培训后员工还是不能胜任,可以考虑调岗,调岗到适合比较基层的岗位。4.员工调岗后可能有心里落差,或者会自动走人;如果呆下来表现不错那也是比较好的结局。5.如果员工表现仍然不行,那可以依据劳动法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事件完毕后,就部门管理者进行沟通,如有必要可以对所有部门管理者就用工风险进行培训;同时,完善相应的岗位说明书、绩效考核等制度,为解决此类问题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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