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析:
一、郑州,零售企业,员工规模500左右;
二、今年通过校招招聘一名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前签订实习协议,实习期满拟签订正式合同;
三、该毕业生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说辞是考虑回家发展;
四、该毕业生决定辞职回家,后续交接在一个月内完成。
结论:建设好雇主品牌形象,助毕业学子找到航向并送一程。
当代大学生真的是一群有思想敢想敢拼的一族。许多大学生在毕业之际就通过实习的方式接触社会尝试工作,从而丰富了自身的实践阅历并努力调整自身发展方向。君不见,在校大学生组织的社团林林总总,毕业后创业的大学生更是不计其数。光是北大毕业生毕业卖猪肉就够社会舆论消化一阵子了。更何况每年递增的大学毕业生人数,无形增加了毕业生的就业压力,政府社会不断提倡大学生创业的时代,毕业生就业多样性实在不足为奇。而优秀的大学毕业生,我们企业更要给予更多的宽容与关爱。
针对今天的案例,我建议大家换个视角看待问题——关注毕业生的发展,而不是集中一个劳动合同的风险问题止步不前。
分析:
一、风险预估:
1、实习期与试用期的区别,劳动合同期内主动解除合同的问题:
实习针对的是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与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之间可以签订实习协议约定实习期限、工作时间、实习费与工作内容;试用期是符合条件的劳动者,非在校学生满足一定的年龄要求,在与企业双方建立一种劳动合同关系时,给予选择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由此来看,员工实习期刚满,面临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等一系列动作。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其实第三十七条对于劳动者来说是相当关心的问题。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就是怕签了“卖身契”,怕自己被约束住了。而假如我们将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解释给劳动者,那么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就不成为问题了。
2、有关不签合同的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阅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阅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综1、2所述,一个月后员工离职,除非员工有心情有时间够龌蹉到仲裁告企业,企业有可能会补偿不签合同的1倍工资。有必要吗?这么优秀的毕业生,会为那么一点工资劳神费力吗?与其在劳动合同上费力,不如与这位学生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想必以后其发达了会感恩回报曾经就职的第一家公司或者山不转水转与公司产生业务往来。
二、HR应该做的:
1、具备心态:鉴于该学生去意已决,考虑其没有参保,对于意外的工伤防范我们要有。所以,在该毕业生准备回家也好另谋高就也好,不要为难其一丝一毫,多待一分钟就有多待的危险。
2、两级面谈:
先由其主管与其面谈:感谢其实习期间对公司所做的工作。想认真听取其对公司对本岗位的流程和管理上的看法。
再由HR经理与其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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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其实习企业选择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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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其在公司的卓越表现,想必今后一定会前途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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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其今后的打算,职业如何规划或者今后在哪方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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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走之前,给公司提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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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该毕业生多学习一些劳动合同法规方面的知识,打工创业都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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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郑州公司就是你的家,随时来公司坐坐!
对于不同员工我们要不同对待。还是那句话,我们的高度决定了员工的所为。对待优秀毕业生,对他们的选择,我们何不抱着一种欣赏与鼓励的态度肯定他,支持他,帮助他,可谓扶上马送一程。
103楼 梦想飞吧
分析的够精辟!
102楼 心TY语
学习了,谢谢分享!
101楼 丢失的布娃娃
学习
100楼 鈊鐥
学习
99楼 華少爺
谢谢 分享
98楼 红果果one
感谢分享,坚持学习。
97楼 Yeva陈烨华
谢谢分享,学习了。
96楼 S_1324034557
没有签订合同还是有潜在的风险的。实际操作中我们也是没有补签补缴社保,但是让他写了一份不愿签订劳动合同声明,虽然完全防范风险,但是还是有一点作用。
95楼 谢华仔
说的好。如果每个企业都能支持一下刚毕业的大学生,那么这个大学生会对这个企业感恩一辈子的。
94楼 甜甜荷
学习了,谢谢分享。
93楼 芷菱
学习了,谢谢分享
92楼 昆明老街
很好,谢谢分享。
91楼 wanlei4988
好
90楼 蜗牛爬爬者
当代劳动合同,对于一般的一线员工来说,基本丧失约束价值,但对于企业所面对的法律风险却很大,可能面对员工补偿金追偿的在这方面,所以赶紧签吧。
丑丑妞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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蜗牛爬爬者
@丑丑妞妞:2个方面,不论是劳动合同还是社保,如果没买和没签,均存在被赔付的风险,正常情况下,我们要建议公司进行购买和签核,但是很多企业主在经营的时候,往往不愿意去做这一块,因为会增加企业运营成本,所以这个时候我们HR第一必须给企业主提醒未买签所面临的法律风险,第二立刻和员工签订合同,因为这个成本不高,社保不买就不买吧,毕竟只要不是年资很长的老员工在这一块的法律诉讼成本对比均是不划算,所以很多年资短的员工均不会在社保方面找公司赔付的。
丑丑妞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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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楼 霖雨love
学习了
88楼 冠良小林
学习了。
87楼 儍嘚可鱫
签了合同,总是比不签的好
86楼 水磨时光
学习了!感谢分享!
85楼 只因对方太强大
姿态决定高度,好喜欢这样的视角,虽然对应届毕业生是又爱又恨,但是不得的承认我们必须要进入他们的视角看待问题,不能以往的工作经验和规定来约束他们,因为他们已经走上这个舞台而且是新生代的主力军。嘎嘎,顺便感慨一下,咱们公司除了HR、财务、老板,其他全部是90边际的组成人员,话说觉得自己严重拖了公司平均年龄的后腿呀。
84楼 一朵蝴蝶
人情牌永远必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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