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读: 1、深圳企业 2、司机的工作时间是白班 3、司机在外偷偷兼职,凌晨3点兼职期间发生车祸,脚掌粉碎性骨折 4、司机要求本企业申报工伤,他的家人也来闹过恳求过 5、公司正常给司机缴纳了社会保险,但是没有禁止在外兼职的规定 目的:依法正确处理此次事件 案例解析: 一、能否申报工伤? 我们先来看国家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可以看出该员工不属于国家规定的工伤范围,不是上下班时间,不是公共利益活动,不是退伍军人旧伤复发。 该企业位于深圳地区,深圳地区也有相应的规定,我们再来看看符合地区规定吗?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享受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一)在用人单位从事劳动合同规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时负伤、致残、死亡的; (二)从事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管理人员临时指定或者同意的有关工作时负伤、致残、死亡的; (三)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内工作时,因不可抗力遭受意外伤害的; (四)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内因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患职业病的; (五)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本单位或者社会和人民的利益而负伤、致残、死亡的; (六)在执行用人单位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中因病而猝然死亡的; (七)在上下班、因公外出或者工作调动途中遭受非本人责任的意外事故或者患疾病死亡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本人故意或者因私负伤、致残、死亡的; (二)本人的行为属违法犯罪的。 根据第15条规定,不符合工伤,根据第16条规定,明显是因私负伤,所以该企业不承担工伤申报的责任。 二、谁来负责?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三章 关于工伤保险 第九条 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从上述条例中,我们可以看出,案例中的企业不承担工伤责任,但是该司机兼职所在的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如果兼职企业没有买社保怎么办? 万一兼职企业没有给他购买社保或是工伤保险,那么该司机肯定还是要来找企业啊!明显又不是企业该承担的责任,这个时候该怎么办呢? 遇见这种事情不慌,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员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和其他有关工伤保险事宜。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其补交当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和滞纳金,并由劳动部门处以应缴纳保险费金额二倍的罚款;补交前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按本条例规定的标准,向因工伤残员工或者死亡员工的亲属支付各项费用。 具体各项费用的有哪些?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员工因工负伤后的医疗费用由市社会保险机构支付。国家规定的自费药品因医疗需要使用的,应当经市社会保险机构同意。 员工因工负伤致残后旧伤复发的,经市医务劳动鉴定机构鉴定确认后,其医疗费用由市社会保险机构支付。 本条例所称医疗费用包括治疗费、药品费和住院费。 第十八条 员工工伤医疗终结后,经市医务劳动鉴定机构认定需要安装假肢、义牙、义眼和配置轮椅、拐杖及其他康复器具的,其购买、安装康复器具的费用由市社会保险机构支付。支付标准以国产同类康复器具的购买价格和国内安装费用为准。 第十九条 因工伤残员工被鉴定为1至3级残废的,由市社会保险机构按下列标准发给一次性补偿金和按月支付补助金、护理(扶助)补助费: (一)一次性补偿金:一至三级残废依次按十五个月、十四个月、十三个月的市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支付; (二)残废补助金:一至三级残废每月按市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一百支付; (三)护理(扶助)补助费:一至三级残废每月依次按市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七十、百分之五十、百分之三十五支付。 因工伤残员工被鉴定为四至十级残废的,由市社会保险机构根据评残结论,按伤残程度(等级)百分比等参数,给予一次性补偿金。一次性补偿金用下列公式计算:一次性补偿金=市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五×伤残程度(等级)百分比×一百 因为该司机是致残,脚没有保住,所以得到的各项费用为:治疗费、药品费和住院费;购买、安装康复器具的费用;一次性补偿金和按月支付补助金、护理(扶助)补助费。 四、企业该做什么? 虽然企业明白工伤责任是由兼职企业承担,但是企业在这次事件中应该做些什么? 1、安抚受伤司机的家属; 2、告知工伤应该有谁负责,把具体详细的法律条款都告知其家属; 3、协助他们找兼职企业承担工伤责任; 4、给受伤司机发放慰问金。这个只是出于人道主义的援助,不必很多,算是公司对员工的一种慰问。 今天是周一,上来就是工伤的问题,遇到这种事情大家心里都不好过,但是一定不能慌,记住:如果符合工伤标准,立即速度申报工伤;如果不符合工伤标准,安抚受伤员工及家属,平息他们的情绪,然后协助找出解决办法;如果属于工伤但是公司没有购买社保,那么该承担的责任还是要承担起来。 对了,忘记一点了,已获得商业保险支付或者赔偿的因工伤残员工或者因工死亡员工的亲属,仍可以依《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祝:大家周一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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