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这篇打卡话题后感觉比较适合我们公司现在的发展。我们是一家贸易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内蒙二连浩特有一个分公司,现在分公司就两个职员,一个是从北京调过去的,现在薪酬仍然是按照北京的执行。目前分公司业务还没有开展起来,所以也没有其他职员,如果公司以后发展、壮大招聘、薪酬、福利待遇等也都会遇到同样的问题。所以,我觉得在以后分公司的管理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员工薪酬待遇标准
“同岗同薪,不同刚不同薪”在一个公司中都有这样的规定,何况地域差异呢?由于地域差异消费水平、CPI都有不同,比如东西部差距、国内外差距、沿海与内陆等等,物价水平不一,薪酬肯定也会有所区别。
二、临时派驻人员
临时派驻,意味着劳动关系主体不发生变更,也是短期性的,所以薪酬不做变动,维持原来标准。
三、变换工作地点
调岗到另外一地的应该提前与员工达成一致,因为这里边涉及到劳动合同变更。如果员工同意降低薪这是大家最喜欢的,如果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那尽量招聘本地人员。如果派驻的是经理、或者技术人员等重要岗位的那就只能执行薪酬不变或者增加。但是从公司成本这方面来考虑的话最好是等公司业务稳定之后换本地人员。
四、坚决不“一国两制”
这是制造矛盾和不和的源头。所以两个公司的管理模式必须相同,但是在管理的具体细节、操作上可有区别。包括薪酬制度、绩效考核等等,完全可以根据公司需要来定制,让两公司在原则性问题上有可比性,在具体操作上没有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