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人是要先留心,但发生离职的时候,此人的心就已经提前离开公司,所以公司一切均要防患于未燃(制度先行)。也要兵来将挡,水来土屯。 公司要有相关的制度管理与管理手段。制度上要明确离职流程,同时规定不办完离职手续是不能发放工资的,如果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公司保留相关法律诉讼权力;当然,制度要采取培训及员工手册等方式告知员工。 管理手段上主要是人事部门的事了: 1、当得知员工有离职倾向时要及时进行离职面谈,了解情况; 2、如果去意已决,马上安排部门相关主管或分管(当部门主管离职时)进行工作交接,资料封存,并不再安排工作; 3、有的关键岗位也有必要屏蔽电脑,并及时通知财务、档案室、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没有收回的马上安排收回,并不再放出(资料及钱款等)。 4、如果一切顺利,也可安排提前离岗。 5、当然,人事部门在此期间要做好离职员工的安抚工作,让离职员工能够理解你的相关动作,并且叮嘱办理一切动作的时候要亲切,不能让离职员工有人走茶凉的感觉,甚至还可以安排告别会什么的。 如此紧锣密鼓的安排既可以减少员工自离带来的问题。因为有些事可能就是该员工做完离职面谈,与上级领导通报之后当天就做的事情。 人事部门对于离职要比较敏感,既要保证公司少受损失同时也要温暖离职员工的心,也是给在职员工一个态度,我想这是人事部门当人不让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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