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还没有碰到过这样的情况,不过倒是给我提了一个醒,给我上了一课。 一、解析: 问题是:非上班时间发生工伤,公司不认,劳动部门不认。 HR 的难处:超龄的工伤人员,怎么处理? 二、解决的办法 1、自己先做功课。首先自己先梳理一下整个事情的经过,咨询完工伤部门,咨询律师,针对这样的情况,我们需要承担的责任。同时是否可以走她个人的医疗报销途径。 2、汇报情况。将自己了解到的情况与公司领导进行汇报,我们会承担的责任一一说明,将个人的解决意见汇报给领导,首先在这边得到支持和理解,自己单位的员工,希望能进一步得到解决。 3、及时有效沟通。“第二十一条 工伤认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 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超过1年提出申请的; (二) 受伤害人员是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 属于《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情形的。 对不予受理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根据社保的规定,员工应该属于离退休人员,这样的话,我们应该有签署返聘协议,是否属于工伤,这个已经可以不去计较,以感情为先,这个事情希望这样解决,看当事人是什么态度。若是同意,万事大吉,若是不同意,再与家人说明这样解决的原因。 4、防微杜渐。对这样的事件,不能再发生第二次,对超龄员工和返聘人员,一定要购买商业保险,以免发生这样的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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