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新员工入职一个月内签定劳动合同,否则将会面临2倍工资的风险,目前有个问题,我们公司有些个技术工种的岗位,要求比较高,在一个月内无法判断是否能胜任,所以在实际操作中,有些车间就将此类员工的劳动合同延后,直到能判断这个员工是否适合这个岗位再签合同,也就超出了一个月的期限。
那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处理比较的妥当?
劳动合同法规定新员工入职一个月内签定劳动合同,否则将会面临2倍工资的风险,目前有个问题,我们公司有些个技术工种的岗位,要求比较高,在一个月内无法判断是否能胜任,所以在实际操作中,有些车间就将此类员工的劳动合同延后,直到能判断这个员工是否适合这个岗位再签合同,也就超出了一个月的期限。
那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处理比较的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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