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因一老员工的劳动争议去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二审,因为之前阅过一审的卷宗,外加内部同事那里了解来的情况,猜到了最终结果:争取调解(商量一定数额的赔偿),以免形成示范效应。虽然公司自认为很有理,但也局限于有理而已(无任何证据),所以必须要承担若干年前管理不严,而后续程序错误导致现在争议存在的不利后果。偌大一个公司真的不在乎一两个人十几二十几万的赔偿,但公司久、人数量大,难免会走漏风声,若形成判例(虽然中国不适用)后续的隐忧将更难处理。所以,“吃点亏”接受调解吧!
关于证据,还有两则“有趣”的小故事。
证据,在和谐的劳动关系中往往离得太远,但一旦有争议,那么你就会觉得它离得你更远!所以,作为人力资源从事者,要懂得收集、保留、销毁相关证据,不仅是为公司更是对得起你在这个岗位应尽的一份职责,它就在生活中,可能是一张报销单、一份签到表、一份证明信、一份协议等等。
保留:初为人事的小张,在一同事小李离职时与其攀谈,小李说“我都走了公司还流我合同干嘛,销毁吧省事”。顺手把自己的那份合同丢到碎纸机,小张觉得小李说的对,把她保管的那份公司留存的合同也销毁了。事后,小李诉公司未签合同要求双倍工资。
销毁:小王代表公司与小赵就其严重违纪进行沟通,并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后公司自知就其违纪事实证据不足,积极劝说其辞职。第二天,小赵同意辞职。小王收回之前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并当场撕毁。一个月后,公司收到仲裁寄送的与小赵违法解除合同的开庭通知。原来,小赵不满公司辞退决定,虽同意辞职,但事后将小王撕毁的解合通知碎片捡回并拼凑完整,为后期仲裁收集证据。最后,在调解下,公司为此赔偿员工一部分费用。
所以,作为Hr不仅要决定人的去留,还要做好与人相关材料的取舍!
1楼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举证责任、证据效力、解聘流程等,都是非常专业的问题,以单纯的HR能力,恐难以完全应对。
所以,公司为了避免劳动风险,应该从体系上,将管理与法律强制性、禁止性规定相融合,制定标准程序,完善标准表单及文件保留管理体系。
需要HR和法务或是外聘律师共同完成,制定HR劳动关系管理指引或是手册,遇到新问题或棘手问题,与法务共同应对。
比如说第一个事例,当场就毁掉劳动合同的事,公司具有员工离职后保留两年相关文件的义务,劳动仲裁诉讼时效是一年,从法定义务上,从诉讼时效考虑,公司至少保留两年的相关文件,从法律要求,落实到公司管理流程中来,不允许小张自己去判断是否可以毁掉合同。
第二个例子,用碎纸机毁掉文件,这是管理的基本要求,对于何种情况如何处理,要与法务做充分后续风险分析后再决定,不然,前期工作会导致有证据留给对方。
员工已经写了某某东西,找个理由要回并当场撕毁或吞下的也是有的,所以,HR重要文件给对方看时要给复印件,要建立文件管理体系,这是HR的基本技能要求。
鱼儿离不开水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