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解除合同通知,怎么办?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谢阳
在商业交易和个人消费活动中,我们会签署各种合同,比如采购合同、服务合同、购房合同、租赁合同、装修合同等等。
合同一般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而合同在什么日期终止呢?这可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直接约定合同终止的具体条件。例如: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终止的日期,如在租赁合同中,当事人通常一定会约定租赁期满之日,当租赁期满,租赁合同即终止。
第二种情况是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直接约定合同终止的条件。此时可以根据合同的内容和性质来判断合同终止的日期,一般当合同义务均履行完毕时,合同即终止。《合同法》第91条规定,当债务履行完毕时,合同的权利义务自然终止。
有时候,合同尚未履行完毕,或者尚未到约定的合同终止日期,但是你却收到了对方发出的“提前终止合同通知”(或者叫“提前解除合同通知”)。人们遇到此类情况后,大致有以下几种反应:
1、 置之不理。
你可能觉得对方提前解约的理由是不成立的,或者你认为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被提前解除,于是你收到提前解约通知后,不作任何反应。
2、 口头回复拒绝。
你不同意对方提前解约的理由或者要求,于是在收到书面解约通知后,口头答复拒绝了对方的提前解约要求。
3、 书面回复拒绝。
4、 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合同继续有效。
律师告诉你,只有第4种反映才是最正确的。为什么呢?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合同能不能提前解除。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提前解除的条件和情形。即使合同中未作此类约定,合同一般也是可以提前解除的,《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其次,当对方基于合同约定的解除理由或者《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法定理由发出提前解约通知后,合同会立即解除吗?
答案是肯定的。根据《合同法》第96条规定,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即当你收到对方发出的提前解约通知时,合同即解除。也许你会对这个答案觉得很惊讶,你可能会说合同要双方同意才成立,怎么单方面发出通知,不经我认可就可以解除?事实上,法律是给了你应对和挽回机会的。根据《合同法》第96条的规定,如果你对解除通知有异议,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对方的解除无效。
举个例子,你租了一个仓库存放货物一年,在租赁期未满时,出租人向你发出提前解约通知,理由是你逾期缴纳租金已经很久了。而你认为自己已经委托母公司支付过租金,并没有逾期交纳租金,那么此时你可以向对方提出异议进行交涉,如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则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解除无效,合同应继续履行。
现在你知道你绝不能对解除通知置之不理了,那么你应该在什么时候起诉呢?如果你和对方的交涉了很长时间却没有结果怎么办?
首先,你要看一下你的合同中有没有规定你对解除通知的异议期,所谓“异议期”,就是合同约定你在收到解除通知后,必须在一定期间内提出异议,如果在这个期间内没有提出异议,则视为你对解除合同没有异议并同意合同解除。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异议期,则你必须在异议期内向对方明确提出异议并起诉。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异议期,则法律默认的异议期是三个月(该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中),即,你必须在收到解除通知后3个月内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认定合同应继续履行。
如果你没有在约定的异议期,或者法定的异议期内起诉,那么你就无法挽回了,合同提前解除的效果不能改变了。
案例1:在赛博数码科技(郑州)有限公司诉洛阳全城置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上诉案【(2010)洛民终字432号】中,出租人洛阳全城置业有限公司以承租人赛博数码科技(郑州)有限公司拖欠房屋租金为由通知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而承租人对于拖欠租金的事实与具体金额有异议,认为付款条件尚不具备并向出租人提出了异议,但是未在《合同法》司法解释二中规定的三个月内起诉。本案中,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把审理焦点放在出租人对租赁合同的解除权是否成立上,而是重点审理承租人在收到出租人的解除租赁合同通知后,在三个月内是否因对合同解除有异议而向法院起诉。
案例2:在北京丽水宝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卡酷七色光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13)海民初字第10819号】中,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以当事人在收到合同解除通知后在异议期内未起诉为由认定合同已经解除,但同时也评述了解除合同的一方是否具有解除权,法院经审查认为发出解除通知的一方的解除权并不成立,属于不当解除合同。故判决认定合同已经解除,但是驳回了原告要求关于合同解除的赔偿金请求。
【作者简介】
谢阳,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在人民法院工作。自2002年至2004年,在联想集团有限公司(HK:0992)担任法律顾问,专职负责联想集团有限公司的IT服务业务法律事务。2005年在亚信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担任法律顾问。具有在跨国企业担任内部法律顾问的工作经验,深谙企业风险内控的精髓。具有为企业或者企业高管代理劳动争议的丰富经验,协助众多企业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作品:法律出版社《怎样做好HR——最新人力资源法律实务操作指引》。
6楼 一棵大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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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Lisa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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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妫俪
法律是有效武器,职场人士必备佳品
3楼 又见飘雪
学习啦,感谢老师的分享。
2楼 肥肥肥
谢谢老师的指导
1楼 虎老大王
就在昨天我的总经理被解聘,太突然了,让人措手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