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描述有点模糊,首先要弄明白,这两个经理仅仅是帮过老板还是的确对公司非常重要?老板的意图无非两个:1,这两个人帮过公司,但现在已经成为公司发展的障碍,需要清理掉,但又碍于情面。2、这两个人对公司很重要,但一些毛病对公司影响也很大,需要改进。 弄清楚以上问题,事情的处理就清晰了。我的思路如下: 1、如果是第一种情况,做好制度,按章办事即可。 2、如果这两个人对公司很重要,那么就需要谨慎处理,要在保障安抚当事人的基础上采取措施吗,千万不能轻举妄动,更不能对老板言听计从,因为很可能最终矛盾爆发,老板又不能承受当事人离职的后果,只好把HR当成牺牲品。这无疑是最大的悲剧了!且这种可能出现的概率很高。试问,老板可能为了一个可取代的行政人员牺牲公司的核心利益吗?基于这种考虑,可采取如下做法: 1)跟老板充分沟通,了解老板对这两个人的容忍底线。 2)考虑到老板有时候对事情的认识也是模糊的,需要HR提供处理方案及可能的后果分析,重要的是利弊要搞清楚,且得到老板的认可。 3)找一找中间路线。比如能否在制度中规定,业务人员不参与考勤,只以结果来考核? 以上,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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