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讲证据,员工在利益面前,道德上会倾斜,只要是不利于他的说词都是不承认的。所以HR还是需要具备一些人资纠纷的法律常识,先小人后君子。 1.记得一句“口说无凭”,一定要落字为据,如果对方不肯签,可第二次约谈,请他主管或HR主管到场,用录音方式也可以做为证据,另写一份会议记录,三方签字。另外可以将合同和离职单都准备好,要么签合同,要么签离职单,否则公司要承担更大损失,没有老板乐意的。 2.准备工作要提前,我们公司签合同都是提前2个月确认,提前1个月就让员工签好,新人是报到第一天就签好合同,学会给自已留缓冲时间。否则对方故意拖了,公司就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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