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骏哥李志勇说: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梳理出两个清晰的路线出来,一是道德与法律,二是领导想法与员工利益。基于本案,作为HR部门,要处理好这名员工、照顾到几方关系,可以这样来处理: 员工面前讲道德 员工面试时说“近期不会结婚和生育”,但刚转正几天 “就怀上了”,还领了结婚证,且没有告诉公司,前后言行不一致的情况,人事部门完全可以抓住这一点做些思考和攻势。 可以从这几方面来思考:录用时正是基于其承诺,否则将不会录用,但后来的事实却让承诺形同虚设,甚至可认为是骗取公司录用,从道理、道德、道义上讲都是矛盾和不合理的;另外,公司领导知道后非常生气,将责任直接归结为人事部门,正是员工的行为将人事部门推到了非常尴尬的境地,作为员工,难道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吗?心里没有一些难受吗?这些事如果让其他同事甚至后来别的公司知道后,会怎么认为员工的为人和诚信呢?如果还继续留在公司,公司领导、人事部门感受别扭,其他员工有看法,自己也不好受吧? 所以,选择辞职是比较好的选择。当然,这样引导的过程没那么容易,需要人事部门和其他同事共同轮流“上阵”。 人际关系要考虑 还可以对该员工进行今后工作环境设想的劝导,目前是“虽转正,但工资未变化”,加上这样的事,让领导特别生气。如果不提出辞职,今后的同事关系、待遇提升、职位晋升、工作安排、业绩考核等方面能享受到真正的公平吗?加上自己怀孕,如果心情因此受到影响,对胎儿的发育会好吗?生下来后出现任何异常将何以面对和处理。 以上这些考虑甚至可以通过电话告诉她的家人,起到间接劝导的作用。总之,多管齐下,很可能会促其选择主动辞职。 领导面前讲情义和法规 领导只是让人事部门“拿个意见”,作为下属,理当立即答应下来“马上办”,然后立即执行规劝工作。同时,在引导员工的过程中,可以随时向领导反映情况,即:员工觉得很委屈、一怀上就被要求离开;同时说明员工很清楚法律规定单位不能辞退三期员工,否则就会涉及双倍赔偿。 通过这样的过程,领导“特别生气”兴许就会缓解一些,不得不考虑面临的实际情况,也就是:不能太急处理这样的事,应当考虑其他解决办法。 可以考虑调整岗位 在以上引导员工辞职的所有办法不起效果的情况下,人事部门可以从“考虑孕妇健康和优生优育”角度,从多个角度认为目前岗位不适合孕妇,力劝员工到其他工作相对轻松、环境相对舒适的岗位,但薪随岗变、同事更陌生、工作需熟悉、作息有变化等情况会促其辞职,比如:库管、前台、检验等工作枯燥的岗位。 可从绩效或严重违纪考虑 若员工坚持留下、而领导坚持让其离开,人事部门只能从员工严重违纪事实证据、绩效考核等方面来考虑,只要达到公司规定的辞退无补偿条件则可以辞退;或者给予相应的补偿(领导需同意),也可以辞退;如果未达成协议而辞退,只能到仲裁去处理,最终结果听法律的。
我的点评
借牛人语录,小小总结一下! 如果是站在法律的立场上来看: 首先,怀孕属于个人隐私,是不能通过合同等方式来进行约束的,故该怀孕员工也不存在隐瞒; 其次,该怀孕员工已转正,且不满足其他五个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是不可以直接接触劳动关系的; 最后,如果确实需要仲裁,估计该员工胜诉的概率会比较大。 如果是作为HR来处理此类事件,可以从情理法多方面入手: 首先,情字当先,可以站在员工的立场位置分析,如今后养胎的心情、同事关系、待遇提升、职位晋升、工作安排、业绩考核等各方面,侧面给出主动辞职这个解决办法; 其次,理字紧跟,可以重点跟员工讲述因该怀孕员工的隐瞒导致HR的为难境地,尽管在法律上面站不住脚,还是可以在道理上面加以引导的; 最后,法字相随。如果“情”和“理”都无法改变该怀孕员工的想法,那就只能做好planB,从员工严重违纪事实证据、绩效考核等方面来考虑,只要达到公司规定的辞退无补偿条件则可以辞退;或者给予相应的补偿(领导需同意),也可以辞退;如果未达成协议而辞退,只能到仲裁去处理,最终结果听法律的。
赞同
收藏
评论
分享
近24小时数据量增长最快的文章可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