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
3年及以上无人寻找的档案视为“失联”
“实际上,现在省人才中心里的很多档案都正在‘休眠’,并和档案所有者失联。”刘燕告诉记者,在省人才服务中心的档案库房有38万份档案,其中8万份档案由于被主人“抛弃”,一直躺在那儿“呼呼大睡”,成为无人问津的“失联”档案。“一般情况我们把3年及以上无人寻找的档案称为‘失联’档案。”刘燕说,在这些“失联”档案中,最长无主人过问的档案大概为20年以上。
那么档案到底对个人有何作用呢?刘燕说,如今除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企外,一些民企、外企也开始重视求职者的档案信息,希望求职者提供档案,根据档案记载内容了解求职者以往的工作、学习经历。档案是人一生履历的记录,一旦成为“失联”档案,将给生活和工作带来很多不便。
“在毕业生存放档案时,两个误区要避免。”刘燕介绍,一些高校毕业生在将档案存放到人才中心后,误以为档案会“自行生长”,对其不闻不问;还有部分毕业生工作飘忽不定,将档案留在自己或亲朋好友的手上,认为用的时候可以随时拿出来。对此,刘燕说,非国有单位的职工,只有通过人才中心才能申报职称,通过招考进入事业单位或做公务员,以及异地调动,也必须在当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办理相关的调档、政审等手续,个人持有档案造成的“休眠”状态将给毕业生的权益带来不良影响。
办法
“休眠”档案如何重生
“休眠”档案一族如何让自己的档案“重生”呢?河北省人才中心下发的《开展社会人才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通告也许会给您帮助:
一、人事档案在河北省人才大厦(裕华西路9号)存放的已变更联系方式或长期失联(3年以上)的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报到证》及存档合同书到业务窗口完善信息。办理地址及电话: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河北省人才大厦二楼业务大厅。
二、人事档案在河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院(工农路338号)存放的:1、毕业生:档案在省人才(西院)存档,未到省人才办理档案手续,或已变更联系方式长期失联(3年以上)人员。2、原双利、原河北省职介服务中心、原省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等改制、破产、个体自行解散等,档案由省人才代理或个人存档人员。3、个人存档:已变更联系方式长期失联(3年以上)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到证》、一寸照片1张、已签署《存档合同》或《存档手册》的需提供原合同或手册等材料到业务窗口完善信息。
办理地址及电话:地址 石家庄市工农路338号省人才中心西院二楼业务大厅。
省人才客服电话 966333。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情况都需在2015年5月30日前办理完结。
档案不允许个人保存
记者还了解到,高校毕业生委托管理档案的高峰期主要集中在每年的6-10月份。高校毕业生可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到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就业的,可由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服务。高校毕业生离校时没有就业的,档案可由学校统一发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档案不允许个人保存。
此外,即将走出校门的高校毕业生还需了解省人才中心接收档案流程(离校前):(1)高校毕业生携带就业协议书到省人才中心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2)将就业协议书交回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3)打印报到证;(4)毕业生到省人才中心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省人才中心将正式启动档案“电子化”
以往,大家要去省人才服务中心查询档案内容,都需要工作人员现场到库房去查询才能办理相关手续。为了更加节约大家的时间,让毕业生去办理与档案查询相关的手续时不需要等待那么久,省人才中心将正式启动档案“电子化”。据介绍,省人才服务中心将加大档案信息化建设力度,将原先的纸质档案扫描成电子档案。“今年省人才中心将正式启动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电子档案具有延续性,不会像纸质材料那样容易损坏,调阅也非常方便。”省人才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说道。 (本报记者 赵晓华)
来源: 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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