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楼主提问如此具体详细,那么,就全勤奖的通常做法交流如下:
正确理解全勤奖
如果用公式,全勤=员工当月实际出勤天数/员工当月应出勤天数*100%=100%。
实际出勤天数好理解,包括员工确实来按时上下班并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了打卡,当然也包括员工履行了请假手续并且按照国家和公司规定应当算正常出勤的,比如:婚丧、出差、年休、公司放假等,病假如果超过某个时限也不应算全勤。
应出勤天数,按照法律规定每月是20.83天,而实际上不少公司约定是22、26天,有的甚至是30天,不管怎么样,应当要合法,否则,仲裁或诉讼是无效的。
另外,全勤奖也属于员工奖金范围,公司可以设置也可以不设置,只是为了激励大家工作勤勉,属于公司福利项目之一。但一旦设置,应当不分职位高低,奖金额度一致。
通常做法如下
一般来讲,设置的全勤奖会有如下规定:
员工因各种原因忘记打卡,可于事后2个工作日内填具补打卡单经领导批准算出勤,但全月忘记打卡次数不得超过2次,否则,从忘记打卡第3次开始,每忘记1次打卡算缺勤半天,累计3次算旷工2天,以此类推,同时无全勤奖资格。
当然,因打卡方式不同(纸卡、指纹卡、门禁卡、脸卡等),还会出现其他规定:如纸卡、门禁卡等不得代打卡规定,否则双方记大过一次,取消全勤奖资格等。
总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不同公司在不同时期都可以出台不同的全勤奖要求和条件,只要合法,公司和员工都接受,就可以照办。
老板是正确的
老板认为“既然制度如此规定就应当如此执行”,这是非常正确的,表面上看不尽人情,但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这样那样的特殊情况就法外开恩或者倒过来去修改制度,让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如何存在。
其实,只要养成了习惯,上下班按时打卡是不会有难度的,本人就曾经出现过几年未出现过1次忘记打卡的情况,当然,现在不用打卡是另说。
打卡养成习惯其实就与每天三餐、早上起床、刷牙、工作日上三茅打卡学习一样,即“其实一点也不难”,即使偶尔出现熬夜、早起,但仍能保持那样的习惯,这就是是否严格要求了自己,由此可知,员工对待其他工作的认真劲,是否具备良好的习惯。正因如此,老板坚持己见不动摇,HR者实在是应当好好学习并向全公司员工宣传,更不应不能正确理解老板的深刻用意。
解释并贯彻
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既然如此规定,就得遵照执行,HR部门要做好全方位的解释说明工作,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员工情绪。
这样,向员工表明公司的态度,同时隐含其他工作也必须认真没有讲条件的可能;另外,老板看到HR部门的执行力,心里一定会是开心的。
想点好办法
制度不能机械执行,员工遇到一些实际问题,HR也要帮忙想办法来更加解决或克服,比如,加班或者其他原因容易忘记打卡,以下方法可以补救的:员工之间相互提醒、HR部门在显著位置张贴打卡提示语、员工在手心手背写提示语、预先在变化的上下班时间点设置手机提醒打卡语音、让门卫在特殊时间段上下班的员工打卡等。
总之,辅之这些人性化的方法,让员工心里也能感觉到公司冰冷制度下的温情,老板更能感受到HR部门是用心在进行管理的。
如有任何HR或企业管理疑问,可发邮件至我邮箱:304155404@qq.com ,请将疑问阐述清楚,定将提供二个或二个以上的解决方法。
17楼 呵樂壹下
恩,还是很实在的案例分析。我觉得秉骏哥的案例分析都可以指定为人力资源事务的操作指南了。O(∩_∩)O~
16楼 游离指尖的鱼
赞一个,制度不能更改,但是可以加以完善,人性化管理。
15楼 笑三笑HR
没搞明白20.83天和21.75天,到底是如何规定的,应如何区分?能否请老师明示?
思无邪25baby
@笑三笑HR:21.75是计薪日,20.83是去掉104天(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等剩下的工作日为20.83、
14楼 爱熊仔
老板是正确的,赞
13楼 2014的顿悟
大赞,每次看老师的文章都受益匪浅
让员工心里也能感觉到公司冰冷制度下的温情,老板更能感受到HR部门是用心在进行管理的。
12楼 yxp0310
我们公司是这样,如果因为加班没有打卡的,可以填写补录单,写明加班的时间,可以作为时间的补录。
11楼 贾娜小九
果然填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什么两到3个解决方法,还得付出60-100块的解答费,本来就是同行互相交流的平台非要弄的这么功利,我也真是够了!!!!!!
女人累了
@贾娜小九:????收费的?
贾娜小九
@女人累了:是呀,我发给他邮件得到的回复就是这样
女人累了
@贾娜小九:好吧,那就问问那些愿意分享又不收费的吧。
10楼 小慎
" 员工因各种原因忘记打卡,可于事后2个工作日内填具补打卡单经领导批准算出勤,但全月忘记打卡次数不得超过2次,否则,从忘记打卡第3次开始,每忘记1次打卡算缺勤半天,累计3次算旷工2天,以此类推,同时无全勤奖资格。" 有了这样“人性化”的补充机制。不打卡,忘记打卡,就不能找其他理由了。公司提出了要求,给予了通融,员工还不买单,就说不过去了。谢谢,学习了!
小梦M梦
@小慎:我们公司也是这样做的
!
9楼 小米HR
很好,学习了,谢谢分享
8楼 雅彤
学习了。
7楼 那些年0专注
看了几个评论,某些观点持支持态度。
个人见解如下:
1、公司的制度必须有,且要严格执行。这是万事立业之本。不然没有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和操作;
2、在订立公司制度的时间,不能简单的一笔带过;一定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区分和完善。比如:如果一个公司都很少加班,那就不存在加班忘打卡的情况;如果一个公司加班很平凡,员工工作压力也大,那就从制度上做一些区分(比如,一个月有2次忘记打卡的机会或一个月有2次迟到10分钟内的机会)。所以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关键是制度根据什么情况下订立出来的。
3、公司制度是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手段,只是手段而已,是督促员工按照标准化实施的一种行为工具。而不是去打消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就象绩效是个好工具(只是一个工具),真正的目地是促进绩效,而不是推动人心。
未来的企业一定是人性化的企业和管理手段,如果都是不符合实际或者不能促进公司的发展,这样的制度宁可不要。
6楼 wendypeng88
貌似现在全国都改为21.75天了,20.83是N年前的规定吧。
蓝梦梦
@wendypeng88:是的
那些年0专注
@蓝梦梦:这两个都适用,只是用在不同的地方。
Hosw
@wendypeng88:21.75为月均计薪天数,里面包含了全年11天法定带薪国假,20.83是月均出勤天数
5楼 陶鲲鹏
谢谢分享
4楼 罗队
深圳市21.75天!对吗?哥哥
3楼 Susan青
谢谢分享,实用性强。
2楼 余先生
学习了
1楼 LNSBDHR
谢谢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