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薪资管理办法
一、
目的
为使公司员工在任用级职位异动时,职位及薪资在核叙时能有所依循,特制定本办法。
二、
适用范围
凡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之员工均适用。
三、
相关规定与说明
1. 职等、职级、职称
(1)职位依学历与所担任职务分为十二个职等,职等中再根据不同年资与经历区分为十个职级。
(2)在职等中的职称区分「行政管理」与「厂务管理」二大类,「厂务管理」指直接或间接参与生产作业之员工,「行政管理」指厂务管理职以外之员工。
(3)各职位名称、职等详见「职等、职称分类对照表」。原则上1等实习生(工)转正后晋升2等职称;2等满2年晋升3等职称;3~6等满3年晋升上一等级职称;以上因特殊情况晋升职称不受时间限制,由行政部核叙。7等以上职称由董事长授予,不受时间限制。
(4)各职等、职级之本薪详见「职等、职级薪点表」。
(5)担任督导部属工作之主管员工,依组织需要赋予管理职称。
2. 核叙原则
(1)新进员工的职等职级薪点着重在学历、应聘岗位职务及岗位相关工作经验为参考依据。
(2)在职员工的职等职级薪点着重在岗位职务、年资、工作表现、个人绩效考核成绩、奖惩记录等为参考依据。
3. 薪资结构
(1)本薪
1) 员工依其学历、技术水平及受派任职务,赋予相对职等职级后核叙其本薪。
2) 员工本薪每年自动晋升一级。
3) 员工年度内未调整工资者增加10%。
4) 本薪中内含伙食津贴。
(2)岗位津贴
1) 依员工担任不同岗位或管理支持性任务者,另支给岗位津贴。新员工转正后开始享受岗位津贴。
2) 岗位津贴依岗位及管理支持性类别订定不等之津贴金额。
行政岗位500元;财务岗位500元;采购岗位500元;仓管岗位500元;营销岗位600元;客服岗位第一年800元、第二年1200元、满两年1600元;品保岗位第一年800元、第二年1200元、满两年1600元;研发岗位第一年1000元、第二年1500元、满两年2000元;生产岗位第一年800元、第二年1200元、满两年1600元。
3) 因职务或岗位调整,取消原岗位津贴,领新岗位津贴。新岗位没有岗位津贴的,不领岗位津贴。新员工试用期间不享受岗位津贴。
(3)外勤津贴
1) 员工派任之岗位须经常性外出执行公务者,支给外勤津贴。非经常外出100-200元;经常外出200-300元;专案驻外300-500元。外勤津贴发放由部门主管月底前报行政部核叙。
2) 员工职务调回内勤或无须再经常性外出执行公务者,取消其外勤津贴。
(4)主管津贴
1) 员工若受任管理职位,支给主管津贴。董事长16000元;总经理第一年6000元、第二年8000元、满两年10000元;副总经理第一年4000元、第二年6000元、满两年8000元;特别助理第一年4000元、第二年6000元、满两年8000元;总工程师第一年2000元、第二年4000元、满两年6000元;经理第一年1400元、第二年1600元、满两年2000元;副理第一年1400元、第二年1500元、满两年1600元;科长/主任第一年800元、第二年1000元、满两年1200元;组长第一年400元、第二年500元、满两年600元;班长第一年200元、第二年300元、满两年400元。
2) 员工卸任管理职务时取消其主管津贴。
(5)特殊津贴
1) 担任具有特殊考虑(如保密等)性质工作内容之员工,支给特殊津贴。
2) 特殊津贴金额依其岗位特殊性、危险程度之差异,由用人单位主管呈报,经总经理核定后支给。
3) 员工调离该具特殊性质岗位,取消其特殊津贴。
(6) 年资津贴
年资津贴之计算自试用期满之次日起算。第一年50元,以后每年增加100元,十年封顶。
(7)特别津贴
因工作性质或其他特别因素考虑,不适用前述项目者,由总经理呈报经董事长核定后支给。
(8)加班(夜班)工资
1)平常加班:按本薪*150%计算;
2)假日加班:按本薪*200%计算;
3)节日加班:按本薪*300%计算;
4)夜班8小时:按平常白班8小时+30元补贴计算;
5)夜班11小时:按平常白班8小时+平常加班+50元补贴计算;
6)其它情形的以此类推。
(9)学习、培训、会议
公司内部组织学习、培训、会议占用员工休息时间的按本薪*100%进行补贴。请假的按请假规定处理,不发补贴;无故不参加者将按缺勤处理,扣除相应的绩效奖金。
(10)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基本工资*绩效考核系数*绩效得分%(详见绩效管理规定)。
4、各项津贴支付标准详见「薪津津贴表」。
5、各部门主管于岗位招聘或调整在职人员职务时,其核叙标准应参见「职级、职等薪点表」。
6、职等、职级调整
(1)整体性职等、职级调整作业于每年元月统一检核由行政部召集办理;如因派任或调整岗位而需调整职等职级而非在整体性职称、职级调整作业者,不受前述时间之限制。
(2)在职员工职级职等变更(晋升或降级),及新进人员试用合格后需评定其职等职级者,由部门主管以联络单说明并检具相关文件上呈,经各级权限主管批准后由行政部公告生效。(核可权限主管:一~二职等为部门经理;三~六职等为副总经理;七~九职等为总经理;十职等以上为董事长)。
7、不同部门员工或职位类别转调,应视新任职位所需专业条件及个别资历,重新核叙职位职等。
8、当月受到奖惩之员工,自奖惩公告的次月起自动调整其职等职级,其薪资亦随之调整。(原则上以一次嘉奖升一职等与警告降一职等方式为之。如有特殊则将专案呈报总经理后裁定之。)
四、时效
本办法经董事长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2楼 邹善童
如果可以增加一些企业背景、经营特点和员工情况的介绍就更好了
1楼 王泽强
你们公司津贴项目好多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