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牛人所讲的,我们作为HR的,必须在做到守法的前提下,再动之以情,和平解决这个事情,不要搞到发生劳动纠纷,打官司这事。当然,案例中,可以看出这名员工是有心进行拖延上班时间,谎报伤情,在这种感情况下,我们至少可以确定一个事情,这个员工的虚假在本质上已经不符合我们公司的用人要求了,辞退是必要的。但辞退也有不同的方法,在熟悉了解劳动法后,作出我们的打算,最坏的结果是怎样,最好的解决方法是怎样,都作出计划来。然后先按照最好的方法去跟员工、家人沟通,给予些补偿,然后把事情的安排说出来,态度要真诚,也凸显公司的关怀之处。当然,能解决最好,如果真的解决不了,那就按照劳动法上面来,强制执行,但在事先必须要把各项证据、报告都搜集好,准备妥当了。公司是个赚钱的地方,而不是慈善机构,同样对员工好是情义,而不是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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