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申请认定的工伤如何处理:
公司筹备新厂区通过外包给私人老板进行建设,公司外包的工人都以公司名义购买了工伤险,2013年10月钢筋工程负责人私自带一名工人进入厂区,未向公司进行报备,一个以内出现事故,该工人脚部受伤送医院治疗后因未购买意外险所以未申报也未进行工伤认定;2015年7月该工人将公司告上法庭,通过司法鉴定为8级伤残,要求赔偿38万元整;
分析:本案例中实际是工伤赔偿,首先必须明确劳动双方的主体,原则上工作承包中的劳动关系主体应该是承包方,但是本案例中承包主体为私人就是无承包主体资格,存在公司是私人承包者都有过错责任,他们应该作为共同主体承包工伤的赔偿;
作为劳动者要求的赔偿金额与鉴定结果,公司可以要求提供相应依据,同时要求重新进行鉴定,司法鉴定也只是参考,除非法院强制要求以某一机构的鉴定结果为证,公司可以要求专门的工伤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赔付的费用标准也必须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比如国家与当地的工伤赔偿标准,还要扣除公司与私人承包方已经支付的部分最后确定的才是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
本案例中公司已经对外包人员进行工伤险的单独购买,已经做好了前期预付措施,但是私人承包方未及时告之公司新员工的进入,所以在责任承担上对方应当承担主要责任人,然后才是公司,在明确以上关系和赔偿责任后三方进行协商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