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很直接的一个后果便是,三个月后,大部份的甚至全部员工都选择了离职。 2:如果有法律意识的员工,很可能会根据企业违反劳动法的条例而选择劳动诉讼,从而产生赔偿或者补偿。 3:公司的信誉会越来越差,因为都是实习生,会把自己这些“被坑“的经历跟同学或者老师说,而现在网络又是那么发达,可能会导致很多企业的差评产生,对以后的招聘就更加难以开展了。 4:在招聘过程中,我们确实要诚信,靠坑靠蒙始终走不长,既然方向不能变,那我们就只能改变路程与形式。既然薪资一定要这样订了,那可以跟员工讲明,这三个月时间目的是在于寻找有潜力,有能力的员工进行培养,是高薪吸引优秀人才。但是三个月之后,公司就会进行另外一种方式底薪加提成的工资结构来操作。因为,如果你有能力,工作真的能做好了,那你在提成方面那就会拿得更高工资,所有高薪资的人才都无一不是通过提成所得。 5:多些与员工沟通,了解他们的想法,把握他们的动态思想,定下的绩效考核要符合实情,起码让一部分人真的通过这样的方式取得了好的薪资。这样,对于他们来讲,有榜样了,那才有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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