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骏哥李志勇说:
劳动合同法35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但需用双方签字认可,当然也包括降职降薪。当然,降职降薪几乎对所有员工都不会签字同意,鉴于此,以下方法可对孕工一试: 收集违规事实证据 本案楼主举了该女工三种以上的违规情况,可以围绕它们进行事实和证据的收集;然后查阅公司各种规定中有哪些处罚;再看这些规定的培训签字里有没有该女工。 如果以上能够肯定回答,就可以及时进行处罚,包括经济、行政处罚,不一定要采取没有较好依据的降职降薪;如果不能肯定回答,最好先完善制度和流程,暂缓处理。 处罚需要及时跟上 员工出现以上多次多类型的违规现象,一定要进行处罚,哪怕是让其写说明、书面警告、记过等,原谅一次可以,但不能再次原谅,否则,制度的权威性和公平性何在。 另外,公司一般都有这样的规定,也就是多少次小处罚累计可以算一次大处罚,直到解除劳动合同即辞退,这是符合劳动合同法39条“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来辞退员工的,而且这种辞退适合怀孕女工,并且不会有补偿赔偿。 正常来讲:离岗打下班卡、考勤弄虚作假、欺骗报销等行为在许多公司里,是会记大过甚至给予辞退处理的。 谈心拿间接证据 对于该员工,最好的处理方式是找她谈心,同时录好音,先来一些嘘寒问暖,让好放松警惕和防备,并表明人资部门面对她这样的事,也很犯难,希望她理解。然后讲述那些违规事实,开导她如果下次不犯或者认错态度较好,可以帮她去给公司讲情,争取从轻处理,但不能保证,这是希望她从语言上承认这些事实,当然,如果本来有事实、照片等就更好。然后再说公司有那些规定,让她明确表示学习或知道有这样的规定,本来可以进行处罚或者辞退的,但经过研究,决定从轻处理,即降职降薪,希望能够接受。 当然,她不接受是正常的反应,但是,通过这样,就可以拿到相对较为完整的违规事实和证据,防止公司原先未掌握到那些证据,这样,届时再行处理时证据就更充分。
我的点评
劳动合同法35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但需用双方签字认可,当然也包括降职降薪。当然,降职降薪几乎对所有员工都不会签字同意,鉴于此,以下方法可对孕工一试: 收集违规事实证据 本案楼主举了该女工三种以上的违规情况,可以围绕它们进行事实和证据的收集;然后查阅公司各种规定中有哪些处罚;再看这些规定的培训签字里有没有该女工。 如果以上能够肯定回答,就可以及时进行处罚,包括经济、行政处罚,不一定要采取没有较好依据的降职降薪;如果不能肯定回答,最好先完善制度和流程,暂缓处理。 处罚需要及时跟上 员工出现以上多次多类型的违规现象,一定要进行处罚,哪怕是让其写说明、书面警告、记过等,原谅一次可以,但不能再次原谅,否则,制度的权威性和公平性何在。 另外,公司一般都有这样的规定,也就是多少次小处罚累计可以算一次大处罚,直到解除劳动合同即辞退,这是符合劳动合同法39条“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来辞退员工的,而且这种辞退适合怀孕女工,并且不会有补偿赔偿。 正常来讲:离岗打下班卡、考勤弄虚作假、欺骗报销等行为在许多公司里,是会记大过甚至给予辞退处理的。 谈心拿间接证据 对于该员工,最好的处理方式是找她谈心,同时录好音,先来一些嘘寒问暖,让好放松警惕和防备,并表明人资部门面对她这样的事,也很犯难,希望她理解。然后讲述那些违规事实,开导她如果下次不犯或者认错态度较好,可以帮她去给公司讲情,争取从轻处理,但不能保证,这是希望她从语言上承认这些事实,当然,如果本来有事实、照片等就更好。然后再说公司有那些规定,让她明确表示学习或知道有这样的规定,本来可以进行处罚或者辞退的,但经过研究,决定从轻处理,即降职降薪,希望能够接受。 当然,她不接受是正常的反应,但是,通过这样,就可以拿到相对较为完整的违规事实和证据,防止公司原先未掌握到那些证据,这样,届时再行处理时证据就更充分。
赞同
收藏
评论
分享
近24小时数据量增长最快的文章可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