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前几个月刚刚经历过裁员,比例约30%,经济效益不好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是顺势裁掉一些“不好用”的员工。 从公司决定裁员,到去劳动局办理手续,到接二连三的进行各部门人员的辞退手续办理,接受仲裁调解。几个月来,人力资源部已经为这些事忙活的不行。更多的情况我们选择和员工协议解除劳动合同,遇到实在不能协商的,只能请员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了。 期间确实在进行面谈时遇到特别难搞定的员工,然而大部分员工其实也是可以理解公司的处境的,这一点上公司很感谢。 过程中,各部门负责人的能力起到了很关键的作用,有些部门可以直接让员工开心的离开,有些部门甚至是连员工后续的手续都不想再负责,直接甩给人力资源部。(当然,我们干这个的,不可能逃避) 总之,公司裁员,原则性要坚持,同时原则之内的情理并重也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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