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骏哥李志勇说:
因为:面对如此多的“关系户”员工,检查工作居然采取“楼主一人独往”,这不是自己找没趣?事后有什么证人证据,这个哑巴亏这次吃了就算了,一定要吸取教训,不能再出类似洋相。为此,以下方法可考虑: 心放正 既然来了这里,就不能轻易说放弃,要多做些实事出来,表现自己的专业和工作能力,即使再多的“关系户”“老员工”,保持正常的同事和朋友关系,平常“对事不对人”,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权限,不得越权行事,多请示多汇报,这才是做HR的正常待人处事原则。 制度完善要先行 在公司员工行为规范、奖惩制度和员工手册中,可以将“无责任心、做事拖位、工作失误、达不到工作要求、屡犯错误”等行为列为处罚行为,可以警告、记过、扣工资甚至按严重违纪给予辞退等。 如果这样的规定已然完善,可以组织再学习培训签名,起到强化的作用;如果不完善可以修正后学习,起到宣贯的效果。届时对违反者可依样处理。 定期或不定时检查 可开展“6S”或每周、每月综合检查制度,形成相应的规范、检查团队、打分规则、检查表格等,避免独自1人去检查。不管是谁,在多人面前,总不方便说些太无理的话,即使出现意外情况,也有人作证。 按章办事或集体决定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果制度中有规定,可先按制度拟出处理意见,然后报领导审批,如果制度中规定不清楚的可与相关人员讨论送审。 当然,一旦决定如何处理,需要向当事人反馈并让其签名,如果拒签,只要制度规定是清楚的,也要处理下去,否则,制度的公平性何在?下次有人违规怎么能处理下去? 例外处理不必太在意 制度虽然有,但一定会有一些人和事会游离出制度,只要经过公司领导同意,就可以按照领导意见办,不要细究所谓的“绝对公平”,人在世间,公平永远只是相对的,不必太计较得失,更不要去“人比人”,既适应循规蹈矩,更看得惯另类或特殊人物,任何单位都有其习惯和领导偏好,我们只能去适应,否则,最好选择自己离开。 纠正需要长期性 已然形成的坏习惯,不是“一个制度、多个检查”就可以扭转的,有的人和事表面上看起来有改观,实际上并不怎么样,要让全体员工真正做到“领导在与不在、白天与晚上、天晴与下雨”三个一样,这只是理想的彼岸,需要长期的教育、管理并诱之以可动心的奖惩,一切想“一口吃个大胖子”“今错明正”的短期、快效法都是不现实的。
我的点评
因为:面对如此多的“关系户”员工,检查工作居然采取“楼主一人独往”,这不是自己找没趣?事后有什么证人证据,这个哑巴亏这次吃了就算了,一定要吸取教训,不能再出类似洋相。为此,以下方法可考虑: 心放正 既然来了这里,就不能轻易说放弃,要多做些实事出来,表现自己的专业和工作能力,即使再多的“关系户”“老员工”,保持正常的同事和朋友关系,平常“对事不对人”,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权限,不得越权行事,多请示多汇报,这才是做HR的正常待人处事原则。 制度完善要先行 在公司员工行为规范、奖惩制度和员工手册中,可以将“无责任心、做事拖位、工作失误、达不到工作要求、屡犯错误”等行为列为处罚行为,可以警告、记过、扣工资甚至按严重违纪给予辞退等。 如果这样的规定已然完善,可以组织再学习培训签名,起到强化的作用;如果不完善可以修正后学习,起到宣贯的效果。届时对违反者可依样处理。 定期或不定时检查 可开展“6S”或每周、每月综合检查制度,形成相应的规范、检查团队、打分规则、检查表格等,避免独自1人去检查。不管是谁,在多人面前,总不方便说些太无理的话,即使出现意外情况,也有人作证。 按章办事或集体决定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果制度中有规定,可先按制度拟出处理意见,然后报领导审批,如果制度中规定不清楚的可与相关人员讨论送审。 当然,一旦决定如何处理,需要向当事人反馈并让其签名,如果拒签,只要制度规定是清楚的,也要处理下去,否则,制度的公平性何在?下次有人违规怎么能处理下去? 例外处理不必太在意 制度虽然有,但一定会有一些人和事会游离出制度,只要经过公司领导同意,就可以按照领导意见办,不要细究所谓的“绝对公平”,人在世间,公平永远只是相对的,不必太计较得失,更不要去“人比人”,既适应循规蹈矩,更看得惯另类或特殊人物,任何单位都有其习惯和领导偏好,我们只能去适应,否则,最好选择自己离开。 纠正需要长期性 已然形成的坏习惯,不是“一个制度、多个检查”就可以扭转的,有的人和事表面上看起来有改观,实际上并不怎么样,要让全体员工真正做到“领导在与不在、白天与晚上、天晴与下雨”三个一样,这只是理想的彼岸,需要长期的教育、管理并诱之以可动心的奖惩,一切想“一口吃个大胖子”“今错明正”的短期、快效法都是不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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