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员工来说,他有权利在休假时间内不来公司加班。如果他来,这是值得肯定和表扬的,如果他不愿意来,也无可厚非,公司有事,员工可能也有事呢,公司不能剥夺员工休假休息的权利。如果因为员工不愿意在休假途中来公司加班,从而造成了损失就要求员工赔偿的话,那么,其他的人会觉得寒心,距离公司关门就不远了。 员工是否愿意在休假期间中途来加班,这是个道义问题,而不是制度层面或者法律层面的问题,如果要员工赔偿,他有权提起仲裁而且有十足的胜算。 作为公司来说,我们可以做的有以下几点: 1.如果还有其他同事服从安排,临时到公司加班了,公司可以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的奖励或者承诺。在表彰栏里边肯定没有不愿意来加班的员工,其他人都看到的。 2.对于不愿意付出的员工,人力资源部或者公司应该心中有数了,这样的员工是不太愿意跟公司一起成长的,以后在调薪、晋升方面完全不用考虑,慢慢的,他自然就自动离开这个团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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