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司的严重经济损失问题,那么就要看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是否有若遇突发事件,需要员工加班完成的,员工必须立即执行,否则将如何如何的条款内容,若没有那么这个经济损失就不应该由员工来承担。 其实我觉得这就是源于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不高,并未将公司与自身融入在一起,所以他才会认为休息天单位让我来加班,我有事是可以拒绝的,但事实上这个暴露出一个问题,既然技术岗位如此重要(即:若出现技术故障将导致生产停工),那么为什么不安排技术人员轮休,以保证每天都有至少一名技术人员在呢。 让员工不排斥加班,就要让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增加,让员工对自己岗位的重要性的自豪感增强,让员工愿意更多的服务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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