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二线城市工作,最近刚到一家小公司做HR,这两天主管找我签劳动合同,但我发现合同中大部分的内容都和入职前约定的都不一样,例如说,我应聘的是本市的岗位,但是合同中工作地点写的是全国;入职前谈好的试用期工资是3200,转正后是3500,但是合同中试用期工资写的却是1600,转正后待定。
我和主管沟通过这些内容,但是她说公司一项都是这么写的,不用太介意,实际工资是按照入职前谈好的来发的。现在,我也不知道该不该签。
请教各位,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入职前谈的不一样,该怎么办?如果签了这份劳动合同,会有哪些风险?
我在一个二线城市工作,最近刚到一家小公司做HR,这两天主管找我签劳动合同,但我发现合同中大部分的内容都和入职前约定的都不一样,例如说,我应聘的是本市的岗位,但是合同中工作地点写的是全国;入职前谈好的试用期工资是3200,转正后是3500,但是合同中试用期工资写的却是1600,转正后待定。
我和主管沟通过这些内容,但是她说公司一项都是这么写的,不用太介意,实际工资是按照入职前谈好的来发的。现在,我也不知道该不该签。
请教各位,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入职前谈的不一样,该怎么办?如果签了这份劳动合同,会有哪些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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