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操作规范化:很明显的,公司的作法不合理。招聘入职过程中的大忌就是,招聘说的是一套,实际到岗发现是另一套。 求职者的基础目标定位需求没有得到满足,这样直接导致的就是人员流动率增加,间接导致的损失就更多了。 所以招聘及到岗,信息的一致性很重要,直接影响到求职者,及企业的利益、形象。 2、规避风险:工作地点写全国,这样以后调岗的话,就不算与合同书相悖。同样的,1600应该是所有岗位中最低试用工资,这样写就是无论哪个人来求职,都不会出差,都会规避风险。企业玩的就是,模糊化手腕,真涉及时法律对峙时有点优势。 二、个人 1、作为员工:你入职进去,这样签,从公司的态度来看,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能满足你先前的需求。 你可以问问公司有没有另附岗位邀请函,或者薪酬通知函,有的话一样生效,没有的话可以要求附上。(风险最低化) 2、作为HR:这样做肯定是不规范的,建议你还是先入职,慢慢建议,一起改进。不要刚来就做出头鸟。
赞同
收藏
评论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