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公司都是按照最低基数为员工购买社保,如果大部分员工是外地人,他们一般不要求或是不在意购买的基数,只关心拿到手的薪酬,因此很多企业和合同薪资和实际薪资都是不一致的。在我之前的公司,合同的薪资金额较低,因为员工的大部分提出都是通过现金的方式进行发放,公司和个人都可以少缴税,大家都很满意,但公司和个人承担的风险并不小。作为HR,一般情况下会偏向员工的立场,为了避免后期补偿金或是赔偿金出现纠纷,每位新员工入职处理签订脑袋合同之外,还会签订一份入职信心确认表,上班会涵盖了入职面谈所涉及的所有信息,一式两份,签字起开始生效,这会作为一个附件的形式对员工的入职信息进行保障,而对公司避税的政策也不产生影响。很多公司为了减少人力成本,会在合同上有一些不合规定的约定,但为了做到与员工间的信息对等,在签订合同之前需要将实际情况与员工进行详细的说明,在员工理解并支持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减少后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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