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线城市化工企业,1000余名员工,因目前延用的薪酬体系已经是五年前所制定的,明显滞后,准备开展薪酬调查,但因其所在城市基本没有同行可以参照,不知道如何开展薪酬的内部、外部调查。
分析:薪酬体系的制定的确要考虑内部、外部的公平,所以要有一个参考数据,此案例的问题在于,在进行薪酬调查时应该要考虑事前的工作分析,不一定是同行业调查是唯一的参考,既然是生产型企业,可以考虑具体的工作任务再参考近似的岗位薪酬,内部的公平应该按照企业经营中岗位的重要性,岗位的价值产出等进行综合考虑。
建议:
1、首先进行公司岗位分类,进行基本工作分析, 以确定公司各岗位大致在经营中的重要程度;
2、同类岗位在同规模企业的薪酬,如果没有同行业可以比较,可以考虑相似或者相关行业;
3、薪酬调整可以按照比例固定上调,比如国家最低工资水平上涨幅度,作为参照来确定调整比例。
4、薪酬调查不能进行行业对比,可以进行同类岗位的薪酬值比较,一般来说生产型企业以技术与生产员工为主,这样的岗位薪酬标准是比较容易确定的,要结合当地水平与实际情况,特殊岗位可以考虑全国其它同类岗位水平进行确定。
5、薪酬标准确定后要进行测算看占财务中经营支出的比例以确定薪酬总支出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