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返聘人员定义及范围 1、返聘人员是指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建议企业原则上返聘人员年龄男性不超过 68 周岁,女性不超过 65 周岁。
2、招聘的返聘人员一般包括:
2.1 公司急需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高级技术任职资格,曾担任过多年技术核心骨干,在拟聘用任职岗位上,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
2.2 公司急需的具备高技能、丰富实践经验的一线操作类岗位(具备高级职业资格);
2.3 因专项工作的特殊需要,公司急需的具有特殊专长和作用的人才;
二、返聘的原则
1、坚持工作岗位需要原则。公司返聘人员必须是工作需要,返聘岗位必须是当前急需而且暂无替代的合适人选。
2、身体健康、胜任工作的原则。
3、双向选择、协商原则。
三、返聘的类别
1、定期返聘:按年度签订返聘协议,每年一聘,聘期一般为一年。
2、临时返聘:因公司项目需要、经协商,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返聘。
四、返聘人员录用的流程
1、企业拟录用的返聘人员须填写应聘登记表,同时必须附该同志的详细简历、 技术专长及拟录用后的具体职责说明。
2、返聘人员录用前要在指定的医院,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3、初次录用的返聘人员,由企业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与其签订聘用协议,办理入职手续。
4、返聘人员首次协议到期后,根据业务需要,确需要续聘的,由企业总经理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续聘工作。
五、返聘人员解聘的流程
1、聘用协议到期,其中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协议,原则上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办理离职工作交接手续。
2、协议履行期间,单位因工作发生变化提出终止协议的,或返聘人员未能按约定完成工作任务、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原则上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按程序办理离职、解聘手续;返聘人员本人主动提出终止协议的,原则上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递交书面辞职申请,经企业总经理审批后,按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等离职手续。
六、返聘人员的管理
1、返聘人员需遵守公司考勤、请假等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部分岗位执行弹性工作制,关心关怀返聘员工。
2、返聘人员入职时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返聘协议。
3、企业需建立返聘人员协议签订台账,及时对台账内容进行更新。
4、根据返聘人员的工作能力及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调整返聘人员的工作岗位,返聘人员应服从企业的安排,劳动报酬由双方重新协商确定。
5、因返聘违规、违纪、不服从安排、严重过失等行为造成人身伤害的,由返聘人员自行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