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三芧上看到的案例:
我年初加入一家电子商务公司,自从到公司一直没签合同,如今6个月过去了不仅没签合同还一直没发工资。知道公司拖欠工资是常态后,我提出离职申请,按公司程序走。可是公司就是不给办离职手续,更可气的是还让我签保密协议,我提出质疑说公司薪酬结构里从来没有涉及到保密工资,同时入职时公司也从来没有提及过保密方面的任何信息。现在是我找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拖着不办,找副总副总说给老总汇报了,找老总老总说知道了,可就是不给办。我想请问下这种情况我该咋办啊?
这个的问题可以分为这方面来看:入职6个月未签订劳动;未发工资、不办理手续。
一、劳动者第十条企业应在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二、第八十二条。企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局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根据这条。你可以要求企业补偿。可以拿到11个月的工资。
三、、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另根据第八十五条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也就是6个月的50%-100%的赔偿金。
综上所述,企业的行为是首先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以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所以你可以先收集你在企业的的证据。上岗证,请假条,考勤记录等所有跟工作有关的都可以。然后到劳动部门仲裁。
总结 一下:本员工可以马上解除劳动关系,拿到11个月工资+1个月的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6个月工资总额的50%-100%的赔偿金+6个月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