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没学习。很多劳动合同法里面的知识点都忘记了。今天重新学习。对模棱两可的知识点也进行了梳理和确认。
一、劳动合同的签定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注:1、这一年不签订劳动合同还需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第一个月可以不支付,因为之前工资已经发过一倍工资了,遇到仲裁时候,只需支付剩下的一倍工资;2、视同签订不等于已经签订,效力是一样的,但是建议人资部还是补上纸质版的合同。也需要自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之日起支付双倍工资。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
1、如果符合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的。企业应当与之签订此合同。如不签订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如员工不想签,可以写出申请 ,然后签固定期限合同。
2、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必须是连续10年,如果此员工先工作3年,别家企业工作1年,再回来工作7年。也不能达到签订劳动合同的标准。要再工作3年才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3、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注:A、例如此员工在同一家企业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每次分别一年。那么第三次就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所以企业如果不想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就适当延长前两次的服务时间。B、如企业与员工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过后再签订合同。试用期合同已视为第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三期员工
1、试用期员工怀孕。但试用期有充分证据证明无法胜任工作。可以劝退。
四、企业制度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及旷工三天解除劳动合同等。
1、如员工手册里有此旷工三天解除劳动合同规定。员工也学习签字确认过。是可以生效的。
2、旷工扣工资实际是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里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可从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其当月工资的20%。
四、竟业限制
1、竟业限制要有专门的条款或者专门的协议并与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在职其中单独发放并要员工签字。离职后必须按月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离职后没有经济补偿金可不履行。又双方签订此协议,企业也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要按照协议内容2年内不得到同行业等禁止的企业就职。
五、企业搬迁
1、企业因发展需要搬迁至别处,但劳动合同上签订地址为大范围,为XX市。但现在搬迁地址没有出市。而是从一个区搬到另外一个区。员工因上班地址变化。不方便要求无法继续履行原合同。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补偿金。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可根据第三条中要求补偿。因各地方处理此事的方法不一。因劳动合同所签订地址为XX市。未出区域,但实际工作地确实发生变化。如遇此事可咨询当地人社部。如要补偿。
参照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