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各位还是否记得离职的232原则, 入职的前2个礼拜,HR80%,部门20%,如果新员工在不到2个礼拜离职了,那责任基本是HR的,因为离职原因无非几种,下家通知他可以上班了,工作内部与待遇和HR说的不一致,企业氛围与环境没有适应,这些都是HR在面试时应该考虑到的。 入职的前3个月,HR50%,部门50%,如果2个礼拜没有走,那基本来说,员工是认可了,打算继续做的,可是在三个月内离职了,原因大致可能是领导不会带,个人工作忍无可忍,企业员工关系不佳,花了努力也无法融入,这时候,部门有没有好好带,HR部门有没有好好的帮助其适应,进行关怀与帮助。 入职的2年,HR20%,部门80%,既然稳定工作了,如果2年左右离职了,那基本是部门负责人或者企业的员工,不管哪一种,带了2年的兵,居然部门都留不住,领导也没魅力,帮助不了员工解决个人成长、发展、待遇等方面的问题,那也是可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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