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例的焦点,就是要确认冒名顶替者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否成立?如果确认是劳动关系,那肯定要按照工伤处理,如果不能被确认是劳动关系,就不能当做工伤处理,由劳动者承担责任。
作为企业方,是不愿意承认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法》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此员工冒名顶替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效劳动合同的最基本条件——签订合同的主体不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导致劳动合同全部条款均不能发生法律约束力,因此应属于劳动合同全部无效。
但根据相关法律,这种情况应当是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理由是:是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已经成为了企业的一员,企业给员工提供报酬、福利等待遇;员工被纳入了企业的管理体系,这些都符合劳动关系成立的条件。虽然员工冒名顶替,不是自己本人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但是事实劳动关系,而员工冒名顶替的行为,是有过错的,企业可以根据公司管理规定对员工进行相应处理。
案例中的这位员工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了无效合同,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但法律上是认定这种事实劳动关系,因此,是享受工伤待遇的。当然,这种情况,责任方主要在员工,企业方却承担了主要的责任,这样的情况企业也有些冤枉,可谓有理没处说,因为目前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只规定了对劳动者造成伤害应当给予补偿,而没有规定由于劳动者原因造成的无效合同导致的损失该由谁来赔偿,所以对于企业来说,也很无奈。
当然,这个需要法律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作为企业来说,目前是无法改变的。不能完全归咎于法律不保护企业,案例中发生的情况,企业本身也有很多问题。要避免此类问题发生,企业要多做一些细致的工作,把工作做到位。
案例中说这位女员工是上夜班的时候,打瞌睡造成的事故。至少说明了管理上是有问题的,上夜班是不是又专门的人员负责?管理人员是不是认真负责?员工的休息时间是否充足?夜班一般没有公司监督,大家可能会比较随意,做事不一定到位,而且夜班的时候,人是容易犯困的,尤其是后半夜,所以夜班的管理人员更要负起责任,密切关注员工状态,对于精神状态不佳的员工要及时提醒,严重的要先停止工作。
另外,在入职的时候,加强监督和管理。在一些用工量比较大的企业,冒用他人证件入职的不是个别现象,除了在招聘的时候多留心,认真核对应聘人员身份,还有关键的一点,就是入职后,及时购买工伤保险,如果是冒用别人的身份证,系统会有提示,该人已经购买了保险,这样也可以复查入职员工的身份,进一步确认。作为企业,不能贪图小便宜,有些企业是满三个月后才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对哪些人员多、容易发生工伤的企业,更要及时购买社会保险,及时把员工信息录入社保系统,而入职不满一个月的新员工,由于对工作不熟悉,也是比较容易发生工伤的人群,所以,要重点关注。
这个案例,员工本人是有大的责任,但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是优先保护劳动者的,劳动者相对来说还是处于弱势地位。企业更多的是做好预防,加强管理,及时购买法律规定的保险,既是保障了员工的利益,也是保障了企业的利益,避免这类问题的发生,共建和谐企业。
28楼 Family12
谢谢分享,学习了
27楼 稻草人0330
讲的很全面,学习了,谢谢分享。
26楼 落年小鱼
非常感谢
萝卜君
@落年小鱼:谢谢支持
25楼 猪昂猪格格
谢谢分享
24楼 蜜丝陈
谢谢分享,学习了
萝卜君
@蜜丝陈:谢谢支持
23楼 304170442
学习了,谢谢分享!
22楼 3wsok
谢谢分享,学习了
21楼 莘闻Linda
谢谢分享 学到东西了
20楼 瑶翰
如果是在我们公司这种情况是属信息伪造,造假有可以根据我们的制度以及我们的员工手册,有这么说明,就比如有一个女员工入职有孕检项目也是显示未孕状态,而且在和同事一起回去的时候还给同事让座,可是入职不到三个月肚子就很明显了,最后也承认是在入职前怀孕,如果站在企业的角度,这是造假,已经触碰我们的底线了,再者,我们的制度也是有员工确认签字的。
工作中受伤,企业也不愿意看到这种情况,何况是冒名顶替,就是企业仁慈原谅,后面申请工伤也未必能下来,或者如果有给员工购买意外保险,不妨可以申请这个报销。工伤认定的成本毕竟比较高,又麻烦。
萝卜君
@瑶翰:有些事情不是员工签字就可以解决的,比如,有的在入职时候签订一年内不许怀孕等等,这些条款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冒名顶替是要付一部分责任的,看当地劳动局怎么认定。
19楼 S_1344396057
曾经遇到过此类情况,当时企业也是赔偿了一大笔money,员工家属坚称是企业的责任,最后也是报了工伤。
萝卜君
@S_1344396057:是啊,最后还是企业买单,所以平时的工作要细致!
18楼 HR心
学习了。感谢老师的精彩分享!
萝卜君
@HR心:谢谢支持
17楼 hklte_hr
谢谢分享!
16楼 神采飞扬的蔷薇花16012912
学习了 很清楚谢谢
15楼 平凡幸福
学习了 谢谢分享!
萝卜君
@平凡幸福666:谢谢
14楼 闲情逸致之竹简
学习了!
13楼 nice小玲子77
是不是以她妹妹的身份来申请的话,很多事情就可以解决呢。毕竟是事实劳动关系,当然还是需要加强员工管理。
萝卜君
@nice小玲子77:也没有用,如果她妹妹在别的公司卖买了保险,你是没办法用。如果没有买,现在买也来不及
懒猪的等待
@萝卜君:她妹妹的身份在她公司参保,别的公司怎么买啊?
12楼 飞翔的云找不到翅膀
学习了,重点部位用蓝色笔标注一目了然,谢谢。
萝卜君
@飞翔的云找不到翅膀:谢谢
11楼 ivy0540
学习了
10楼 Cherry93
学习了,考虑问题还是要全面。
萝卜君
@Cherry93:是啊
萝卜君
@Cherry93:是的
9楼 东方海阳
分享,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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