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遇到的情况,其实是两个并行的问题:
问题一:违规操作导致受伤是否算工伤?
问题二:试用期表现不好能否辞退?
这两件事情之间有联系,但不可混为一谈。
一、违规操作导致受伤是否算工伤?企业该如何应对?
1、对照法律规定,可以认定为工伤:
该员工受伤时在上班期间,属于工作时间,受伤地点在压床车间,属于工作场所,在压床车间因操作不当导致受伤,属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对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该员工的情况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一情形。
注意,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补偿”原则,这一原则的核心内容是,无论工伤的引起是否因劳动者本人的过错、用人单位的过错以及第三人的过错,劳动者均应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与是否违反规定操作无关,可以认定为工伤。
2、企业必须承担应尽义务
企业必须守法经营,担负起应尽义务,对事故及时调查取证,在规定时限内(一般为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接受部门提供第一手资料。
该员工遭遇事故的后果是被压断两根手指,终身致残,对其今后工作、生活都造成极大的不便,企业应体现一定的人性化关怀,比如:住院期间买点慰问品去看望一下,时常打电话或派人去探视一下等等,关怀做足了,大家也好商量,如果没有做到位,还想不给钱立马踢人?没有这么便宜的事儿吧?况且这不是一个小事故,不是说你们认为不算工伤就可以瞒报的。即使瞒报,那公司是否承担了该员工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呢?
如果企业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员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如果企业不愿意申报工伤,也不愿意按法律规定承担全部费用,那么该员工可以自己申报,也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只需提供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别说劳动合同也没签吧?),由企业来承担工伤举证责任。按上文分析情形来看,该事故属工伤无疑,如果瞒报或拒不兑现相关待遇,一旦被投诉,很难站住脚。届时企业必须补发相关工伤待遇的费用,还将面临被政府部门点名批评的风险,就得不偿失了。
别以为现在员工还不懂法,企业主动一些,可以适当降低法律风险。
二、试用期表现不好能否辞退?
对于该员工上班期间私自串岗,违规操作受伤,只是本事件的导火索,因为在之前部门领导就反映该员工表现不好,有意辞退他。但是需要注意,辞退的理由很重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对于“试用期不合格”、“严重违纪”、“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等情形,可以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注意以下几点:
(1)企业应制定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和生产操作规程或者安全制度;
(2)相关制度指定时履行了民主程序且已向员工公示;
“试用期不合格”,合格的标准是什么?表现不好的证据是什么?企业能否举证?如果仅仅会因为私自串岗,违规操作,是否达到了企业规章制度中“严重违纪”的条款标准?
如果企业本身内功不足,没有相关规定,那就不能用“莫须有”的罪名辞退,否则于情于理都难以服众,而且该员工提起仲裁或诉讼,企业方面就陷入被动了。
但是需要注意,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是不能随意辞退的。
当然,有钱你也可以任性,企业单方面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就行。另外,工伤保险待遇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还是要支付的,与辞退、与是否有过错无关。
三、由该事件引发的思考
1、公司管理人员法制观念薄弱,亟待加强
做管理的,尤其是做人力资源的,与人打交道是最难处理的,所以必须要知法、学法、用法,否则一旦犯错,都是些原则性问题,且人性多变,届时牵连不小。楼主问的这些问题,其实仔细研读一下《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就能找到答案,如果真按照“你们”现在的思路去处理,那就摊上事儿了,摊上大事儿了!很有必要加强内部普法宣传,进行一下针对性的培训啊!
2、细化管理措施,填补管理漏洞
通过这一事件,楼主应该有所觉察,企业管理还是比较粗放的,需要进一步细化管理,填补漏洞,比如:
企业奖惩规定是否需要重新修订:增加关于员工违规的处理措施,增加公示和宣贯环节等;
试用期员工管理措施:入职培训,试用期工作考核标准等;
工伤保险缴纳问题:试用期是否缴纳工伤保险?有无其他商业险选择?
车间安全管理措施:操作规程的培训,劳动纪律监察,工伤事故连带责任制等;
工伤事故调查、处理:指定安全责任人,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规范工伤上报流程等;
就不一一列举了,楼主自己发掘问题,届时再拿出来大家讨论,集思广益吧!
综上,最重要的是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处事要兼顾情理法,不可太任性,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灵活地见招拆招。
39楼 海深深蓝
针对性强。一码归一码,既然还没有辞退,就还是你的员工,出了事情第一时间应该是解决问题,而不是推卸责任踢皮球。至于辞退的事情,另当别论。
38楼 林可杨
说的很对,发生事故了,一定要第一时间想办法解决问题,而不是想办法辞退员工或者逃避责任,HR要利用法律武器,既保护企业的合法,也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7楼 轩阳HRM
分析到位,谢谢分享!
36楼 北方的狼2014
谢谢分享。
35楼 hklte_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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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土豆嘛嘛
分析全面,谢谢分享
33楼 周音吉
分析全面,谢谢分享!
32楼 萌小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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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慕蓝HY
学习了,谢谢
30楼 菜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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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永远的光
感谢分享,学习了!
28楼 1143030212
分析透彻。
27楼 小菲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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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ivy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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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li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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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新钓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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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3wsok
学习了谢谢分享!
22楼 304170442
学习了谢谢分享!
21楼 袁亚红
有力有据,处处体现人文关怀,专家的讲解,让我们这些刚做人力资源工作的人,教会大家
遇到此类棘手事情,要冷静思考,妥善处理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感谢精彩分享!
20楼 莘闻Linda
学习了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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