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
保障合法权益,共享二孩时代
口述/高红 整理/郭一卓
2015年10月底,国家出台政策,全面放开二胎。一时间,二胎话题刷爆整个微博和朋友圈。
初闻二胎新政,大多数人为之欣喜。但要不要生二胎真的摆在自己面前时,不少符合生育政策的职场女性却开始犹豫了,因为就业压力和职场发展是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
不久前,我办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帮助一名哺乳期女性维护了权益。这名女性叫王影,是一名70后IT业的精英。2007年12月,她进入一家规模较大的公司,从事软件开发工作。虽然当时她已年过三十、结婚多年,但为了能在公司站稳脚,还是决定推迟生孩子。
接下来的时间,王影努力工作,表现有目共睹,很快就当上了经理,月薪税后2万元。在事业小有所成的情况下,考虑自己的年龄及健康状况,王影决定怀孕生子。2014年4月,她产下一子。
休了4个月的产假,王影本打算回单位继续工作,却发现公司的办公地点已经改变,也没有人通知她公司搬到哪里去了。
王影通过向同事打听才知道新的地址,并坚持到岗工作。让王影没有想到的是,恢复工作没几天,她竟收到公司董事长的口头辞退通知。为了维护权益,王影找到了我。
公司不能任意辞退处于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这是劳动法的规定,也是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王影当时正处哺乳期,公司无故辞退她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王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或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王影应该如何选择呢?从这个案子前期准备的证据来看,打赢官司不成问题,但是选择领取赔偿金走人,还是要求继续工作?这就需要仔细权衡利弊了。
考虑到王影正处于哺乳期,我建议她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来保障劳动权利。因为公司的辞退行为一旦被认定违法,则打官司期间的工资待遇,王影仍可以向公司索要,这也是一笔数目不小的费用。打官司不影响收入,还能照顾孩子,可以说是“两全其美”。
另外,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对公司来说压力也是很大的,这也是公司最不希望的结果,可以为日后的谈判与和解打下基础。
在我的建议下,王影向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向王影支付拖欠的工资,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恢复工作岗位。最终,裁决支持了王影的各项请求。
王影的遭遇在职场女性中并不是个案,况且她还是生育第一个孩子。如今放开二孩,职场女性维权问题将会更加突出。可以这样说,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就业环境下,一些单位对职业女性的生育权保护不足,性别歧视总是或隐或现地存在于职场之中,但能够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生育权,并获得成功的案例也不少见,因为国家在女性就业方面的法律保护还是比较健全的,关键是女性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
如今,生育二胎成为热门话题,我也想给有意愿生二胎的女性一些建议:一是对工作和生活应有一定的规划,一旦决定怀孕生子,在一定时期内不要过多考虑职场升迁的问题,也不要随意跳槽。二是女性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也应该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要认为自己是孕妇,就该享受“公主”般的待遇,只要身体条件允许,坚持按时出勤,认真完成工作。如果已经尽力做到最好,但仍受到歧视或不平等待遇,就要果断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根据我多年的执业经验,我也建议用人单位给予“三期”女职工更多的关怀与帮助,这样会提升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忠诚度,从长远来看,对企业也是有益的。
当然,生育不仅仅是家庭的事,也是国家的事。为了让妇女生育更有保障,政府需要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来帮助女性减轻负担。比如加强公共服务,多建幼儿园,也可以给生两个孩子的家庭提供补贴。
我认为,国家还可以用税收等政策引导企业,提高录用女职工的积极性。比如,对于女职工多的企业进行减免税收,规定政府采购的对象必须是女性员工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等等,以此来鼓励企业录用女性。
全面放开二孩,应当可以做到国家、社会、家庭和职场女性皆大欢喜,您同意吗?
高红: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业的企业用工风险防范律师。曾作客北京广播电台”法制天地”栏目,为听众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