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举证实施“谁主张谁举证”以及“举证责任倒置”即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那么企业在举证过程中哪些证据有效?需要掌握哪些举证技巧?
【问题诊断】
(1)证据的种类: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以及其它证据。
(2)证据的证明力顺序
l 依法制作的公文书证证明力大于其他书证;
l 档案的鉴定结论大于视听资料与证人证言;
l 原始证据大于传来证据;
l 直接证据大于间接证据;
l 一般证人证言大于有厉害关系的证言。
【管理技巧】
(1)利用调解阶段争取案件的主动权
包括及时申请仲裁、准确把握事实、要有明确的申诉请求、不放弃诉讼的权利、当被告要积极应诉以及有条件的应提起反诉等;
(2)要注意无需举证的情况
包括众所周知的客观事实、自然规律、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等。
(3)常见几种证据的举证质证技巧
l 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企业加班管理制度(例如加班必须通过公司审批否则不视为加班),或者考勤记录等;
l 劳动者己举证证明在用人单位处提供劳动,但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不成立的则由用人单位应当提交反证。
l 用人单位延期支付工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系无故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延期支付工资的原因进行举证;
l 双方当事人均无法证明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就劳动者所处的工作岗位的一般加班情况举证。
l 用人单位减少劳动者劳动报酬,例如扣绩效工资等,应就减少劳动报酬的原因及依据进行举证,例如员工绩效承诺签字书等。
l 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的,应就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事实,证明人,以及企业规章制度是否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的事实进行举证。
此外,企业要注意劳动争议的一般时效(逾期无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起算时间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劳动报酬争议的仲裁时效期间,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有的员工在被企业裁掉的时候喜欢“秋后算账”,人力要关注仲裁时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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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